中论释 第一品 观因缘品

第一课


《中论》卷第一

<观因缘品[1]>第一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出,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2]

    问曰:何故造此论?

答曰:有人言万物从大自在天生[3],有言从韦纽天生[4],有言从和合生,有言从时生[5],有言从世性生,有言从变化生[6],有言从自然生[7],有言从微尘生,有如是谬堕于无因、邪因、断常等邪见,种种说我、我所,不知正法。佛欲断如是等诸邪见,令知佛法故,先于声闻法中说十二因缘[8],又为已习行有大心堪受深法者,以大乘法说因缘相,所谓一切法不生不灭、不一不异等,毕竟空无所有。如般若波罗蜜中说,佛告须菩提:“菩萨坐道场时,观十二因缘,如虚空不可尽。”[9]

佛灭度后,后五百岁像法中,人根转钝,深著诸法,求十二因缘、五阴[10]、十二入[11]、十八界[12]等决定相;不知佛意,但著文字,闻大乘法中说毕竟空,不知何因缘故空,即生疑见:“若都毕竟空,云何分别有罪福报应等?如是则无世谛、第一义谛。”取是空相而起贪著,于毕竟空中生种种过。龙树菩萨为是等故,造此《中论》。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出,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

    以此二偈赞佛已,则已略说第一义。

问曰:诸法无量,何故但以此八事破?

答曰:法虽无量,略说八事,则为总破一切法。不生者,诸论师种种说生相,或谓因果一,或谓因果异,或谓因中先有果,或谓因中先无果,或谓自体生,或谓他生,或谓共生,或谓有生,或谓无生,如是等说生相皆不然,此事后当广说,生相决定不可得故不生;不灭者,若无生,何得有灭?以无生无灭故,余六事亦无。

问曰:不生不灭已总破一切法,何故复说六事?

答曰:为成不生不灭义故。有人不受不生不灭,而信不常不断。若深求不常不断,即是不生不灭。何以故?法若实有则不应无,先有今无是即为断,若先有性是则为常,是故说不常不断,即入不生不灭义。

有人虽闻四种破诸法,犹以四门成诸法,是亦不然。若一则无缘,若异则无相续,后当种种破,是故复说不一不异。

有人虽闻六种破诸法,犹以来、出成诸法。来者,言诸法从自在天、世性、微尘等来;出者,还去至本处。

复次,万物无生。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劫初谷不生。何以故?离劫初谷,今谷不可得。若离劫初谷有今谷者,则应有生;而实不尔,是故不生。

问曰:若不生则应灭。

答曰:不灭。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劫初谷不灭。若灭,今不应有谷;而实有谷,是故不灭。

问曰:若不灭则应常。

答曰:不常。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万物不常。如谷芽时,种则变坏,是故不常。

问曰:若不常则应断。

答曰:不断。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万物不断。如从谷有芽,是故不断;若断,不应相续。

问曰:若尔者,万物是一。

答曰:不一。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万物不一;如谷不作芽,芽不作谷。若谷作芽、芽作谷者,应是一;而实不尔,是故不一。

问曰:若不一则应异。

答曰:不异。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万物不异。若异者,何故分别谷芽、谷茎、谷叶,不说树芽、树茎、树叶?是故不异。

问曰:若不异应有来。

答曰:无来。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万物不来;如谷子中芽,无所从来。若来者,芽应从余处来,如鸟来栖树;而实不尔,是故不来。

问曰:若不来应有出。

答曰:不出。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万物不出。若有出,应见芽从谷出,如蛇从穴出;而实不尔,是故不出。


[1] 观因缘品:《大乘中观释论》与《般若灯论释》中皆立名为“观缘品”。

[2] 一、元魏婆罗门瞿昙般若流支译《顺中论义入大般若波罗蜜经》初品中说:

不灭亦不生,不断亦不常,

不一不异义,不来亦不去。

佛已说因缘,断诸戏论法,

故我稽首礼,说法师中胜。

 二、大唐中印度三藏波罗颇蜜多罗译《般若灯论·观缘品》云:

不灭亦不起,不断亦不常,

非一非种种,不来亦不去。

缘起戏论息,说者善灭故,

礼彼婆伽婆,诸说中最上。

 三、月称菩萨于《中论释·明句论》中说:

 [此中先破灭相,是为了显明生之与灭,并无先后次第的安立。

 如本论后说:

若使先有生,后有老死者,

生则无老死,不死而有生。

 所以,并没有“生在前,老死在后”的决定性可言。]

[3] 从大自在天生:佛教和非佛教徒共同承认的一世间天神。一面三眼,手捧颅器,持白牛幢,颈青色,顶以月亮为天冠。《入行论·智慧品》云:

自在天是因;何为自在天?虽许谓大种,何必唯执名?

无心大种众,非常亦非天,不净众所践,定非自在天。

彼天非虚空,非我前已破。若谓非思议;说彼有何义?

何为所欲生?我及自在天,大种岂非常?识从所知生,

复缘无始业。何为彼所生?若谓因无始;彼果岂有始?

彼既不依他,何故不常作?若皆彼所造,则彼何所需?

若依缘聚生,生因则非彼。缘聚定缘生,不聚无生力。

若非自在欲,缘生依他力。若因欲乃作,何名自在天?

[4] 从韦纽天生:又作“遍入天”。梵音译作“毗瑟纽”。古印度婆罗门教徒崇奉的造物主。遍满一切器世间和情世间,故名为“遍”;以十种方式入世济人,故名为“入”。

[5] 从时生:《大乘广百论·释论·破常品》云:

 一、 [复次,或有执时真实常住,以见种等众缘和合,有时生果、有时不生,时有作用,或舒或卷,令枝条等随其荣悴。此所说因具有离合,由是决定知实有时。时所待因都不可见,不见因故所以无生,以无生故即知无灭,无生、无灭故复言常。]

 二、《大智度论·释序品》时说:

 [有人言:“一切天地好丑皆以时为因。”

 如《时经》中偈说:

“时来众生熟,时至则催促,

时能觉悟人,是故时为因。

世界如车轮,时变如轮转,

人亦如车轮,或上而或下。”]

 三、《金七十论》云:

 [外曰:又有诸说,谓时节为因。如偈所言:

时节熟众生,及灭减众生,

世眠时节觉,谁能欺时节?

 一切诸事皆由时节。]

[6] 有言从世性生,有言从变化生:《入中论自疏·菩提心现前地品》云:

 [生起次第,谓自性生大,大生慢,慢生十六法。复从十六法中之声等五唯生五大。

言非变异者,谓唯是能生,非如大等亦通变异。大等七法既是自性亦是变异,观待自果即是自性,观待自性即是变异。五知根等十六法唯是变异。故云:“十六唯变异。”神我既非能生,亦非变异。故云:“神我非性非变异。”由此次第出生一切变异。]

[7] 从自然生:《大乘广百论·释论·破常品》云:

 [复次,有余外道执自然因,体常无有生灭变异,自然为因生一切果。]

[8] 十二因缘:

 《大智度论》云:

 [【经】巧说因缘法。

  【论】十二因缘生法,种种法门能巧说烦恼、业、事,次第展转相续生,是名十二因缘。是中无明、爱、取三事,名烦恼;行、有二事,名业;余七分,名体事。是十二因缘,初二过去世摄,后二未来世摄,中八现前世摄。是略说三事:烦恼,业,苦;是三事展转更互为因缘:是烦恼业因缘,业苦因缘,苦苦因缘,苦烦恼因缘,烦恼业因缘,业苦因缘,苦苦因缘,是名展转更互为因缘。过去世一切烦恼,是名无明。从无明生业,能作世界果,故名为行。从行生垢心,初身因,如犊子识母,自相识故,名为识。是识共生无色四阴,及是所住色,是名名色。是名色中生眼等六情,是名六入。情、尘、识合,是名为触。从触生受。受中心著,是名渴爱。渴爱因缘求,是名取。从取后世因业,是名有。从有还受后世五众,是名生。从生五众熟坏,是名老死。老死生忧、悲、哭、泣,种种愁恼,众苦和合集。若一心观诸法实相清净,则无明尽,无明尽故行尽,乃至众苦和合集皆尽。是十二因缘相,如是能方便不著邪见,为人演说,是名为巧。

 复次,是十二因缘观中,断法爱,心不著,知实相,是名为巧。如说<般若波罗蜜不可尽品>中,佛告须菩提:“痴如虚空不可尽,行如虚空不可尽,乃至众苦和合集如虚空不可尽。菩萨当作是知!作是知者,为舍痴际,应无所入。”作是观十二因缘起者,则为坐道场,得萨婆若。]

[9]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不可尽品》云:

 [复次,须菩提!痴空不可尽故,菩萨摩诃萨般若波罗蜜应生;行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识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名色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六处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六触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受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爱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取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有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生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老死忧悲苦恼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如是,须菩提!菩萨摩诃萨般若波罗蜜应生。须菩提!是十二因缘是独菩萨法,能除诸边颠倒,坐道场时应如是观,当得一切种智。

 须菩提!若有菩萨摩诃萨,以虚空不可尽法,行般若波罗蜜观十二因缘,不堕声闻、辟支佛地,住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若求菩萨道而转还者,皆离般若波罗蜜念故,是人不知云何行般若波罗蜜,应以虚空不可尽法观十二因缘。须菩提!若求菩萨道而转还者,皆不得是方便力故,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而转还。须菩提!若菩萨摩诃萨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转还者,皆得是方便力故。须菩提!菩萨摩诃萨应以虚空不可尽法观般若波罗蜜,应以虚空不可尽法生般若波罗蜜。如是,须菩提!菩萨摩诃萨观十二因缘时,不见法无因缘生,不见法常不灭,不见法有我、人、寿者、命者、众生乃至知者、见者,不见法无常,不见法苦,不见法无我,不见法寂灭非寂灭。如是,须菩提!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应如是观十二因缘。]

[10] 五阴:拼音wǔ yīn,又作“五蕴”。佛门术语。五阴,佛教术语,是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的合称。

[11] 十二入:拼音shíèr rù,佛教词汇。旧译“十二处”。佛教语。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与色、声、香、味、触、法六尘。谓根尘相互涉入而能产生知觉,如眼根与色尘涉入而产生眼识。

[12] 十八界:拼音shí bā jiè,梵文意译。佛教以人的认知为中心,对世界一切现象所作的分类。或说,人的一身即具此十八界。包括能发生认识功能的六根(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作为认识对象的六境(色界、声界、香界、味界、触界、法界)和由此生起的六识(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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