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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四百颂·广释》破时品 第一课 点击快速跳转:第一课 第二课 第三课在线音频 二(破时实有)分二:一、正释品文; 二、标称品名。 一(正释品文)分二:一、破时体实有;二、破能立。 一(破时体实有)分三:一、破去来实有; 二、观察有果无果而破;三、破现在实有。 一(破去来实有)分三:一、破未来实有; 二、破过去实有;三、别破未来。 一(破未来实有)分四:一、示许未来实有的违害;二、破彼所答;三、若未来实有应成是现在;四、若三世实有应成无无常。 一、示许未来实有的违害: 于此(吠檀多[1]派等)时论师作如是言:“由见色等诸行皆从他缘所生故,(我体)实非世间现量所知,又因不见任何由我所生的果法故实非比量所能了知。故言‘我体非有’者实乃快哉善说是也。然此不能确定永无常法,因为尚有时体(常住)故。譬如于此世间虽见有地、水、火、风、空及种子等法,有时则不见鲜花与苗芽等法的生灭相,有时则能睹见其生灭相故,依此果相即能推知有彼时体。此(时体者)则以刹那、腊缚[2]及须臾[3]等相呈现与过、现、未来即三世[4]中所安住的诸有为法别体异居,其体常住。” 论曰:设许真有与法别体异居,自性成实的时体可得者,谓此时体为生灭二相之因,其理可然。是事不然,否则即堕离诸有为事体,别有时体可现而不可得的负处[5]故。 此前《中观四百论·破常品》中曾说偈曰: 若法体实有,卷舒用可得; 此定从他生,故成所生果。 等时已作遮遣[6]故。自体性成实的时体,实则不堪作为(诸法)卷舒用的因。 复次,以(过、现、未来)三世差别所立的时体,虽然非是有形碍的色法故,无法依时自体以显时有自性。但是依此三世差别所诠表的瓶子等法即可证成实有时体可得。由彼时体与事别体异居,非如受等可被领纳感知;亦非如色、声、香、味、触等诸法用诸根筹量[7]了别。只能通过瓶子等事方可确认[8]有三世体相的诸差别相故,今当依此破瓶的方便来破遣三世体相。故说颂曰:
【词汇释难】 瓶等:瓶子等一切能诠表时体的诸有为法。 【释文】今当使用未来瓶以为标定未来世。如是用过、现瓶以为标定过、现世。此中所言未来相即指未至现在位者是;过去相则已越过现在位者是;现在相即指已生未灭者是。现在相由于当下可以现见的原故可谓是首要者,而已过现在位与未至现在位的去、来二世者则非首要。如此三世皆相依相待而成。二二(时体)若不成,一一(时体)亦叵成。比如不依过、现二相,实则无法确立未来相。未来相即是未至相,以自体性尚且未至未来位者是,此必未至过、现二相的时分位。若无未来相那么是因为未至何处,将其立名为是未来耶?其余(过、现)二相亦复以此类推。 此中所言未来的瓶体中实则非有现在瓶,亦复非有过去瓶。因为(三世瓶体)性相各别故,一法一时不容多法体相故。若事如是者,即未来瓶中非有过、现二世的瓶体者,则意味着过、现二相(的时体)亦应未至未来位故,(过、现)二世亦应俱成是未来。譬如,因未来相未至现在位故,被称作是未来世。同理过、现二相,亦因未至未来位故,应名是未来。若谓是因为未至现在位故立名为未来,而并不是因为未至未来位故称名为是未来者,此亦不然。(所以者何?)若时未来相能成者,则过、现二相亦复应成。然今未来相自体尚且叵成故,云何当得有过、现?因斯意趣,(圣天)论师欲显明实无未来相可得,故次颂曰: “未来过现有,便是未来无。”若时过、现二相亦是未来者,三世皆成是未来。若三世尽成是未来者,是则无过、现二相故,当因未至何处而立名谓是未来耶?故知实无未来相。 【释义】时论外道许时是常法,而实际中除了过去、现在、未来的无常三世时法以外,如果另有异体的时法成实存在,那必定可以现见,但却无法现见。在第九品中,曾对此类时间为常法的观点作过观察,已破除了常有时法为万法生因的邪论,本品再从过去、现在、未来三时的角度进行分析,针对各种宗派对时法的实执,进行更深一步的破斥。由于时法不像色法那样具形色,而是依于三世法表现,故观察时需依三世法来进行。所谓三世法,即是生已灭尽的过去法,生已未灭的现在法,具足种子尚未产生的未来法。依于这三种法,可以体现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时法。 本颂首从未来时的角度进行观察。在未来的瓶子上,不存在现在过去的事物,未来的瓶子是现在尚未生起的法,其本体尚未生起,也就不可能依这种虚无之物而成立过去现在,这种道理一般凡夫都应明了。未来的瓶子上不存在过去和现在的瓶子,也即说明了未来时中不存在过去时和现在时,以此汝等外道所承认的“时为常恒一体之法”,无疑不能成立。如果你们认为在未来瓶子上,过去和现在都应存在(婆薮开士释中,说外道以未来瓶即现在的泥团,或过去的土,成立未来中有过去和现在),那么三世应成同时存在,将生的法应成过去和现在法,一时中存在多时等等,有种种太过[9]。而且汝宗许时为常恒一体法,如是应成过去、现在皆是未来时,可是无有过去、现在,未来又如何成立呢?观待现在、过去而成的未来,若无观待境,则永无成立的机会。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时品》云: [复次,有作是言:如说已灭未生无体,其理不然。诸有为法前后两际作用虽无而体恒有,分位别故三世不同,无必不生有定无灭。为破此义,故次颂曰: 瓶等在未来,即非有过现, 未来过现有,便是未来无。 “瓶等在未来,即非有过现。” 论曰:色等诸法在未来世,过去、现在二世皆空,后遇因缘二相方起,云何汝说无必不生?未来世相在过现无,云何而言有定无灭?若执未来有二世相,此不应理。故次颂曰: “未来过现有,便是未来无。” 论曰:若在未来有过、现相,应如后位便失未来,一法一时实有多相,互相违反,其义不成。即由此理,言一一世皆有多相,亦不成立。] [1] 吠檀多:(罗马化:Védānta,发音/ve:da:ntǝ/),梵文名由Veda(婆罗门圣经《吠陀》,义为知识)和anta(终极、前方)两个词组成,意为“吠陀的终极”,是被视为正统的婆罗门教六个宗派之一,是影响最大的一派。《吠陀》经典即此派的理论根据。 [2] 刹那、腊缚:《大唐西域记·印度总述》:“时极短者,谓刹那也。百二十刹那为一呾刹那,六十呾刹那为一腊缚,三十腊缚为一牟呼栗多,五牟呼栗多为一时,六时合成一日一夜。” [3] 须臾:拼音xū yú,片刻。《大智度论疏》云:“‘一食’者,从旦至食时也。‘须臾’者,无问四时,但令一日一夜则有三十须臾也。” [4] 三世:拼音sān shì,前世、今世、来世。如:“三世之缘”。 [5] 负处:拼音fù chǔ,犹错处。 [6] 遮遣:拼音zhē qiǎn,法被遮止遣去,不使存立也。如心外之法,遮遣为空。 [7] 筹量:拼音chóu liàng,意思是筹划。 [8] 确认:又作“肯定”、“大立”、“遍立”。认识活动方式之一。对于一种事物,心中成立其是而正面予以确认。否定之中有所肯定。譬如,对于瓶,心中否认其是常或确认其为非常。以肯定瓶是无常。又如:以误会彩绳为蛇作例,破除彩绳本身是蛇,名为否定。成立彩绳本身是绳,名为肯定。 [9] 太过:拼音tài guò,即太为过分的意思。 第二课 在线音频 二、破彼所答: 若作是念言:未来瓶中实非全无过去瓶,(过去瓶)以未来的性相入住于未来瓶。因此未来相中虽有别体异居的过去相,然其未来相决定应成为实有。若尔颂曰:
【词汇释难】 玄奘大师译《大乘广百论·破时品》云: 未来若已谢,而有未来体, 此则恒未来,云何成过现? 谢:谢灭、消失的意思。 【释文】若已谢过去瓶于未来瓶中,以未来的性相而安住者,此则不应谓言是过去。如汝所宗(过去相)仍住于未来相中故,即如未来相的自体。云何得成是过去相耶?此亦不然,同前过故[1]。 【释义】外道认为,在未来的瓶成就显现时,虽然原先的未来已谢灭,然而未来的未来仍然会存有。比如说明天的瓶子,过一天后虽然会谢灭,然而仍会有下一天的瓶子体,如是未来之分永远也不会灭失,不存在上偈所言的过失。如果这种观点成立,应成瓶子恒时是未来的瓶子,无有过去现在,因为外道承认未来有实体,若有实体则永远不会有变化,不会变为过去或现在。汉译《百论》中云: 若堕未来相,是为未来相, 云何名过去?是故无过去。 瓶子上若有成实的未来体相,那么与未来相违的过去、现在不应成立,只能承认唯有未来,而无过去和现在。如是汝等许为常法的时中,过去、现在时皆不存在,一切法皆应成为未来法,这显然是一种荒谬的论调,正常人谁也不会接受。 此处的未来体,也可理解为“未来若已谢”后的灭法。若这种灭法于未来的瓶上实有存在,那么瓶子应永恒是未来法,而不能成立过去、现在。对于灭法,宗喀巴大师曾作为八大难题之一有过抉择,也承认灭法有实体,而自宗按全知麦彭仁波切的观点,不承认灭法有实体。中观派只承认时间是观待假立法,是众生心识中的一种分别计执,因有情妄执才建立的一种虚幻三世相续时法,其实际不可能存在实体。若有承认,即可依此事势正理,向对方发太过,推翻彼等立论。 宗喀巴大师于《入中论善显密意疏·菩提心现前地品》中说: [许诸法有自性之一切宗,皆不可说灭为有事[2]。许无自性之中观宗,则可说灭是有事。以实事宗说,如苗灭时,苗之一切有事皆灭,离苗之外亦无其他有事,如瓶等可得,故许彼灭定非有事。以彼觉青处[3]等一一分有事,或瓶等众分合集之有事,皆不可说是灭之所相[4]。故灭非有事也。中观宗则说:如近密[5]之五蕴,若一若多,及离此二之异体法,皆不可立为近密之所相,近密亦非彼三之所相。然依自身诸蕴,假立近密为有事,全不相违。如是所灭之有事及彼同类之有事,虽皆不可立为灭之所相,然灭是依所灭法生,故是有事。《显句论》中以圣教正理成立此义。初引圣教,如《十地经》云:“生缘老死。”死即所死有情之灭,说彼是以生缘而生。又云:“死亦有二所作:一、能坏诸行,二、作无知相续不绝之因。”此说死能作二种事。既说死由因生,复说死生无明,故灭亦应有能生因,及能生果。此虽是说相续之灭,第一刹那于第二刹那谢灭,理亦相同,故亦显示第一刹那为第二刹那谢灭之因。由是当知,有情之生与死,及第二刹那不住与已不住立不立为有事,是否由因所生,一切相同。依此密意故《中论》云:“有无是有为。”《六十正理论》云:“由因尽而灭,说彼名曰尽。”前说苗等有事,与苗灭等无事,俱是有为。后说油等因尽,是烛等果尽之因。故定应许此是龙猛菩萨之意趣。第一刹那于第二刹那谢灭,要遮所破乃能通达,故是遮法。然非是无遮[6],故是非遮[7]。以非唯遮所灭之法,要遮所灭引有事故。诸余能立,广如《中论释》[8]说。此是本宗中最要极细之正理也。]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时品》云: [复次,若谓色等有未来体,流趣二世说有过、现。为破此执,复说颂曰: 未来若已谢,而有未来体, 生[9]则恒未来,云何成过现? 论曰:若色等法有未来体,是即应无过、现二世,以不可说异相法中有别异相,如苦、乐等。又,若一法流转三时说三世者,便成杂乱。又,色等法流转三时,若不异者应无三世。若有异者是则异相,本无而生有已还灭,一切有为应亦如是,便为退失说常有宗。] [1] 此亦不然,同前过故:《中观四百论·破时品》云:未来过现有,便是未来无。 [2] 事:拼音shì,又作“性”、“实有法”。具有功用,能生起各自取识和各自后续自果之一切色法。心法及不相应行法。 [3] 青处:即青色处,六处之一。眼识所行境。即形色与显色所摄一切色法。 [4] 所相:此指“事相”。性相所表名相事例。如云金瓶,即是瓶之事相。 [5] 近密:此指一人名。 [6] 无遮:遮遣之一种。认识自境之心或称述自境之声,仅直接破除自境之应破分以进行认识。如云:“人无我。”在破除“我”之处,不引出其他事物。 [7] 非遮:遮遣之一种。认识自境之心或称述自境之声,在已破自境应破之处引出其他事物者。如云:“胖子天授在白昼不进食。”说是胖子,明其要进食;否定其白昼进食,即引出其在夜间进食。 [8]《中论释》:即指宗大师所著的《中论释·理证海》又称《中论疏·正理海》。 [9] 生【大】,此【宋】【元】【明】【宫】 第三课 在线音频 三、若未来实有应成是现在: 复问:如汝所宗未来事为有为无? 答曰:以未来的性相而有故应立未来为有。若尔者,此即不应名未来,所以者何?故次颂曰:
【词汇释难】 法若:此处的法指未来事。 【释文】若法现在即有自体者,应即为现在。以现有故,即如现在相的自本体。 若作是念想:“此即不言有现在相,但言有未来相,故此不堕现有相,唯应即成当有相。” 答曰:若法有定性,即成有自体[1],亦成现在相。如色青以青色体自居时应名为(色青的)现在相,若此转成黄色时即不名是(色青的)现在相。如是未来体若以未来相自居时,应即为现在,将其妄称为未来,则是处不然。若时如是无未来者,云何当得有过、现?故知无(过、现、未来)三世体。 【释义】如果像时论派所认为那样,未来体是实有,任何一种法在未来的时候,也能表现出其未来相。比如说明天的瓶子上,存在着后天瓶子的相,如是今天的瓶子,也应存有明天瓶子的相,依此类推,应成一切法皆已生起而未灭坏,一切应成现在法,这样又凭什么道理说为未来呢?未来的本体皆已生起存在,而尚未灭坏,已生未灭即是现在的法相,按道理不应许为未来。依世俗假立名言,人们共许今天的瓶子与明天的瓶子为一相续,可以说明天的瓶子于今天有,也即现在法有明天法的相,明天法有后天法的相,然而这仅仅是一种假立分别,是虚幻无实的名言。如果许未来法有实体,是成实法,即不可能成立。现在若存在成实的未来,那么未来即应是现在,永远不应成为未来。 婆薮开士[2]论师云:“若三时自相有者,今尽应现在;若未来是为无,若有不名未来应名已来。” 三时若自相存在,未来的自相应成实恒存,如是现在也存在未来,而未来是现在无有成立之法,如果已成立,不应称为未来,而为已来的现在。依此类推,只要承认未来实有即应成为现在,未来之法何时也不可成立也。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时品》云: [又说颂曰: 法若在未来,现有未来相, 应即为现在,如何名未来? 论曰:若色等法未来现有,应如现在,便失未来。未来既[3]无,二世非有,彼为先故一切应无。] [1] 若法有定性,即成有自体:《中论·观有无品》云: 若人见有无,见自性他性, 如是则不见,佛法真实义。 [2] 婆薮开士:即姚秦三藏鸠摩罗什所译《百论》释论的作者。 [3] 既【大】,说【明】 Scroll U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