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课 二、别破虚空遍常: 问曰:虚空绝对是常性,以能遍满(诸方所)故,凡无常者即非能遍满,如瓶。 答曰:已说此无所生者即非有体故[1],实际上也已阐明与其同类的一切能依所依,皆无是处!然今欲以遮遣他宗所称实事的本体及差别,以显明彼宗的谬误性故,即以破斥虚空的能遍性,来遣除其常住相,故次颂曰:
【词汇释难】 唯:决定、绝对。 有分:具有多个部分的整体,所以叫有分。 分:部分的意思。 【释文】虚空者,即指具有虚空诸支分的有分(总体),此中遍满瓶中的方分(空)则不能安住于遍满此外一切诸余法中的方分(空)处。设若能安住者,尔时,(一切余法)与彼瓶在空间维次上因无差别故,应成瓶亦能安住于(东、南、西、北、东南、东北、西南、西北、上、下这十方所摄的)一切诸方所。然今瓶非能安住于一切诸方所故,其理不然。 复次,设若方分(空)能安住于一切诸方所者,彼即已成能遍故,即如有分(空),不应依于方分(空)的名相。以无方分(空)故,应成亦无有分(空)。欲免斯过故,若时许言:“并非唯一有分(空),即能遍满诸一切方分(空)者,则毋庸置疑,当知其一一方分(空),分明各别应有有分(空),”是故不能遍及一切诸方所,仍有诸方分的有分虚空,即如瓶子,违背能遍满一切诸方所(的原理)。离此一一个别的方分(空),不见别有有分(空)可得故,此终不得成的虚空,岂得谓言是常性!是故虚空非常住。设若以无方分(空)故,即不许此有分(空)。若事如是者,岂非彼(虚空者)是则不能遍及瓶等诸法耶? 今应征问:能遍诸法的虚空,为以遍体性遍及耶?为一一分局部性遍及耶? 初者即以遍体性遍及者不然,否则应成瓶等一一法,亦能安住于一切处。是故毋庸置疑,只能认许瓶等诸法皆为局部性被遍及。若不尔者,则无疑不离前所说过。是故虚空非是常性。 世尊在《大宝积经·普明菩萨会》中说:“迦葉!真实观者,观地种非常亦非无常,观水、火、风种非常亦非无常,是名中道真实正观。所以者何?以常是一边,无常是一边,常无常是中无色、无形、无明、无知,是名中道诸法实观。我是一边,无我是一边,我无我是中无色、无形、无明、无知,是名中道诸法实观。 复次,迦葉!若心有实是为一边,若心非实是为一边,若无心识亦无心数法,是名中道诸法实观。如是善法不善法、世法出世法、有罪法无罪法、有漏法无漏法、有为法无为法,乃至有垢法无垢法亦复如是,离于二边,而不可受,亦不可说,是名中道诸法实观。 复次,迦葉!有是一边,无是一边,有无中间无色、无形、无明、无知,是名中道诸法实观。” 如是《佛说如来不思议秘密大乘经·如来身密不思议品》中说:“寂慧!又如虚空非常非无常而不可以语言宣说,如来身相亦复如是非常非无常,而不可以语言宣说,亦复不能观其顶相。” 【释义】有外道认为:虚空应该是常有法,因为虚空遍一切东、南、西、北、上、下等方所,遍一切瓶等器皿,这与无常法完全不同,如瓶子等无常法,它们无有这种遍一切方的性质。这种推理错讹百出,因外道本来许虚空是无方分的常法,若无方分,又如何遍及所有的方所呢?然此偈并不就此点遮破,而是依对方所言,就算虚空能遍及一切分,那也不是仅仅的一有分虚空,就能遍满一切有分虚空,遍满一切方所。比如说,东方一个瓶中的有分虚空,能不能遍满一切时间、方所的瓶内空间?假如能遍,那么东方瓶子内的虚空,应住在西方,西方瓶内的虚空,应住在东方。如是推理,东、西、南、北的虚空应成一体,一个瓶子无论放在何处,也应遍及诸方,或者说处在虚空中的法也全成为一体等等,有无法避免的太过。若对方为避免这种过失,便承认:遍东方的虚空分,不能住在西方,也即东方有东方的虚空分,西方有西方的虚空分。但这样承认即是许虚空非为一体之法,因此也应知东、南、西、北等一一分的虚空,各有它的有分。由是成立虚空并非一体不变的常法,因它不是周遍一切方的法,如同瓶子,各各有别。 人们往往认为虚空等是常有、实存、无变迁之法,在如上观察下,不难发现这类观念只是人们内心的假立观念,其实并不能成立。 佛在经中说过:“迦叶!常是一边,无常又是一边。此二边之中,无色、无示、无住、无显、无知,此乃中观道也。” 世人的常与无常皆是边执戏论,若能远离此相对的二边,安住于无二离戏之道,即是真正的中观道。 《秘密不可思议经》中说:“寂慧!谁也无法言说虚空是常有或无常,如是如来之身亦无法言说常有或无常。” 能得如是远离常与无常的戏论边执者,方得亲见如来。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常品》云: [复次,为破如前所执空等由遍满故体实有常,故说颂曰: 非唯一有分,遍满一切分; 故知一一分,各别有有分。 论曰:时、方、物类各有差别,所以言分。空等与彼诸分相应,故名有分。非一有分常住真实,与一切分周遍相应。勿复令此所相应分,一一遍与一切相应。故此有分随所相应诸分差别成无量分,即此诸分不待余依,说名虚空或余物类,故汝所说实有常住空等遍满,因义不成。若言空等亦由分别假立方分故无过者,此亦不然,实无方分,不离如前所说过故。瓶等亦应假立方分,依第一义方分实无,此因但于异法上有,同法既阙与义相违。又虚空等差别名言,唯依诸分和合而立,分别假立有方分故。如唯依彼色等和合,立宫殿等种种名言,此意显示虚空等声唯依世俗境界而立。又若可说有方分者,应如青等不可说为常遍实有虚空等性,是则所立能立一分所依不成。] [1]《中观四百论·破常品》云: 非无因有性,有因即非常, 故无因欲成,真见说非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