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九课 二、略破聚者虽多而所聚一体谓有自性: 问曰:由于称色等诸分的和合物谓瓶故,纵然色等诸分猥多,然其瓶体不成众多者。此亦不然,无和合物故[1],即如颂曰: 『339』
【词汇释难】 色等:即色、香、味、触,地、水、火、风八尘质。 【释文】纵然色等共相和合,安处于和合体中的(色等)众分实则不失各自的能相。以是因缘故,譬如合和时色等终究不离自己的原有属性而变成是香等。如是众多尘分聚合所成的和合物中实无一体可成。所谓的和合体实则不离于色等,然今色等(诸尘分)又彼此各持异相故,云何可得与色等不相异类的一合体(瓶事)耶?即举同喻曰:“应如瓶等无[2]。”如云:“离别相无瓶,故瓶体非一。”如是此亦应言:“离别相无合,故合体非一。”故次颂曰:“故和合一体,应如瓶等无。”由于和合物不可得故,不应计执色等(的和合物)为瓶。 【释义】所谓的多体和合成一体,是一种未经观察下的迷乱名言,不可能成立。比如说组成瓶子的色香等八微,它们之间不论怎样和合,色尘也不可能舍弃其本性成为香尘的性质,与香成为一体;其他微尘也是同样,它们各自法相不同,即使和合在一起,也不会舍离各自的体相,如火大不会舍其暖热性,成为潮湿性的水大,水大亦尔,无论如何二者也不会各舍本性,变成另外一种法。所以,所谓的众多支分和合成一体,永远不可能真实成立,就像瓶子的本体一样,无论怎样观察,也不会有自性存在,唯是为虚幻现象所迷惑的有情,以愚痴分别才安立了种种名言,并执为实有。此处以瓶为例,而实际上,世间的万事万物也莫不如是。世人经常认为,不同的因缘支分和合后,可以成为一体,生起实有的果,如氢气和氧气聚合燃烧,即可得到水(H2O [3]),而观察之下,氢元素(H)和氧元素(O)的性质并未变化,它们并未舍弃自体变成所谓的水。可是为迷妄分别心所蒙蔽的有情,为幻相所欺骗,不能了知水是观待而起的缘起假象,反而执氢氧元素的聚合能真实成为一体,能成为真实的水,能产生种种解渴、溺人窒息等作用。作为有理智的人,不应为这些假象所欺,而应透破种种现象,了达事物的真实面目,超越无明愚痴的束缚。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边执品》云: [复次,有作是言:瓶等瓦等诸和合物,从本以[4]来同类因果展转相续随类不同,其体实有一而可见。此亦不然,诸和合物渐次分析归于色等,色等如前已辨[5]非有,云何依彼有和合物?此和合物一及可见皆如前破,不应重执。又色等法共和合时无有一体,故次颂曰: 色等和合时,终不成香等; 故和合一体,应如瓶等无。 论曰:色等合时,终不展转变成香等,故虽和合不成一体,勿舍别相失色等名。由是因缘,和合一体应如瓶等,其体实无,谓如瓶等离色等法无别体故。一体不成和合亦然,非离色等有别体故,体不成一。又和合时一一细分非和合故,应如未合不合成一细分,不应各名和合。勿一合内有多合体,是故和合体非实有。] [1] 无和合物故:《入行论·智慧品》云: 尘尘不相入,无间等大故; 不入则无合,无合则不遇。 [2]《中观四百论·破边执品》云: 离别相无瓶,故瓶体非一, 一一非瓶故,瓶体亦非多。 非无有触体,与有触体合, 故色等诸法,不可合为瓶。 [3] H2O is the chemical formula for water, meaning that each of its molecules contains one oxygen and two hydrogen atoms.中文译作: H2O是水的化学式,意思是每个水分子都含有一个氧原子和两个氢原子。 [4] 以【大】,已【宋】【元】【明】【宫】 [5] 辨【大】*,辩【宋】【元】【明】【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