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课
三、断除无涅槃之过: ![]() 来去轮回法, 乃假立缘起; 非假立缘起, 是名为涅槃。[1] 三有轮回的来去之法乃是假立法或者缘起之法;而非假立非缘起之法才名为涅槃。 对方提出:如果把有实与无实的涅槃都否定了,那中观宗难道不承认涅槃吗?不承认涅槃还是佛教徒吗? 中观宗回答:在胜义中涅槃的自性不成立,而在名言中非假立非缘起之法称为涅槃。所以我宗并没有你们所说的过失。 “来去轮回法,乃假立缘起”,补特伽罗[2]从他方来此处投生叫做来,从此地去往他方受生叫做去。有情依靠五蕴在六道中来来去去、辗转受生就构成了轮回。五蕴的来去等轮回法是假立、缘起的:就像长短、东西、有无等法互相观待而假立一样,五蕴的来去是观待假立的;五蕴以业、惑为因,相续不断形成来去的流转,所以是缘起的。 “非假立缘起,是名为涅槃。”大乘中观宗的涅槃与小乘宗的实有涅槃不同,按果仁巴大师的注释[3],在中观宗看来小乘宗的涅槃仍然是假立、缘起的,而中观宗的涅槃——实相真如法性,既不是依缘假立之法,也不是以缘而生之法,而是远离边戏之法,所以才是真正的涅槃[4]。在名言中我们没有否认这样的涅槃,所以并不存在无有涅槃的过失,也不会成为非佛教徒。 四、摄义: ![]() 如佛经中说, 断有断非有, 是故知涅槃, 非有亦非无。 正如佛经中所说:想寻求出离者必须断除有、非有之见。由此可知涅槃既不是有也不是无。 这一颂讲有实与无实的涅槃都不合理,因为这与佛经所讲的道理直接相违。[5] 有部宗认为,业和烦恼断灭后,令烦恼再也不能生起的有实法就是涅槃,它就像挡住洪水的水坝一样。 经部宗认为,通过智慧抉择,断除业和烦恼后的无实灭法就是涅槃。但这些说法都不合理,佛经云:“诸比丘!何人欲以有实无实法,于三有中寻得出离,此人实乃愚蠢之至也。”“或有人以有求出有,或有人不以有求出有,是皆不然。”“以生灭相求出离不然(生指有实法,灭指无实法)。”所以,想从轮回中寻求出离获得解脱者却仍执著有实或无实的涅槃则非常愚痴。为什么呢?因为涅槃既不是有实法,也不是无实法。月称论师说:如果涅槃的本体是有实法或者无实法,那么对于以有实或无实寻求出离的人,佛经就不应呵斥为大愚者,而应赞为大智者[6]。 二(破有实无实二者成立)分四:一、以相违解脱而破;二、以互相依靠而破;三、以成有为法而破;四、以明暗之喻而破。 一、以相违解脱而破: ![]() 若谓于有无, 合为涅槃者, 有无即解脱, 是事则不然。 如果说有实无实二者兼具是涅槃的本体,那么一切有无兼具的法都成了解脱,但这是不合理的。 对方认为:现前涅槃的时候,涅槃的智慧本体是有实法,而灭除烦恼的灭法是无实法,所以涅槃是有实无实兼具的法。 《显句论》运用是非相同之类推因对这个观点进行了破斥:如果涅槃是有无二俱的,那么一切有无二俱的法都成了解脱。比如第一刹那的柱子在第二刹那的柱子上没有,这是无实法;第二刹那的柱子存在,这是有实法。如果有无二俱就是涅槃,那么因为在第二刹那的柱子上存在有实无实,所以柱子也应该成为解脱之法。再比如油灯的前一刹那为因,后一刹那为果。前一刹那因存在,是有实法;此时无有果,是无实法。如果有无二俱就是涅槃,那么油灯也应该解脱。不仅是柱子和油灯,一切有为法都可如是具足有实无实,所以也都应该成了解脱。但谁都知道有为法并不是解脱,所以涅槃不应该是有无二俱。如果对方说柱子、油灯的有无二俱与涅槃的有无二俱不同,那我们就可进一步用能立等同所立等应成派的不共三大因来遮破对方。[7] 慈诚罗珠堪布在他的《中论讲记》中说,他在台湾一个佛学院讲学时有人提出疑问:如果五大因[8]等推理方式是藏传佛教所特有的,那么这种推导方式有没有佛教根据?如果没有,就根本不属于佛教。如果有,就不是藏传佛教的不共特点。 堪布回答说:这些推理在佛经以及龙树菩萨的论典中都有,只不过不明显。而藏传佛教的论师将不明显的内涵提炼出来并昭然示众,所以就成了藏传佛教的特点。 藏传佛教特有的中观推理——共同五大因、不共四大因[9]是前辈高僧大德们为后学开创的一条通往般若智慧的通途。这样的理证什么样的智者也不可能推翻。依靠这些推理非常容易通达中观的道理,也很容易遣除相续中的各种怀疑与实执。如果没有这些窍诀,要从《中论》直接理解中观的内涵就相当困难。 [1] 《中论青目释·观涅槃品》云: [问曰:若涅槃非有非无者,何等是涅槃? 答曰: 受诸因缘故, 轮转生死中; 不受诸因缘, 是名为涅槃。 不如实知颠倒故,因五受阴往来生死。如实知颠倒故,则不复受因五受阴往来生死;无性五阴不复相续故,说名涅槃。] [2] 补特伽罗:又作“众生”、“数取趣”。梵音译作“补特伽罗”佛书说依附五蕴命名为人、为士夫、为有情众生。其身心中所有功德过失,时增时减,数数聚散,故名。佛经云:“人莫称量于人,汝等若当知见如我,然后乃可筹量于人。若妄称量,则为自损。” [3] 全知果仁巴大师所著的《中论释·正见之光》只有释论《中论》的前二十三品。之后的四品是由释迦慧论师根据《中论释·明句论》补充完善。以是故知《中论》第二十四品——<观四谛品>第二十五品——<观涅槃品>第二十六品——<观十二因缘品>与第二十七品——<观邪见品>的注释实非全知果仁巴大师所为。 [4] 《中论释·明句论·观涅槃品》云: [问曰:若涅槃非有非无者,何等是涅槃? 答曰:此谓诸佛世尊曰: 受诸因缘故, 轮转生死中; 不受诸因缘, 是名为涅槃。 “轮转生死中”者,谓往来生死中。谓生死一一相续不绝义。往来生死法,亦名有时从因缘和合中立有,譬如长、短。有时即作因缘生法,譬如灯火焰。此中不论是因缘所立,或依缘生法。于中毕竟不依生死相续,非因缘所作,不受诸缘者,是名为涅槃。“不受”者,亦不能计执为若有、若无相。以是故知涅槃,非有亦非无。 复有别释:若如诸行往来者所宗。依因待缘者名生死,不因不受名涅槃。若如众生往来者所宗。谓不可说若常若无常相的众生无往来。因此蕴有彼蕴者即名受诸因缘。由因所作,或受诸因缘者(是名为生死);今则非因缘所作,不受诸因缘者,即名是涅槃。不可立若诸行若众生不受诸因缘相为若有、若无。以是故知涅槃,非有亦非无。] [5] 如《杂阿含经·二六二经》所云: [时,阐陀作是念:“我今欢喜得胜妙心,得踊悦心,我今堪能受胜妙法。” 尔时,阿难语阐陀言:“我亲从佛闻,教摩诃迦旃延言:‘世人颠倒依于二边,若有、若无;世人取诸境界,心便计著。’迦旃延!若不受、不取、不住、不计于我,此苦生时生、灭时灭。迦旃延!于此不疑、不惑,不由于他而能自知,是名正见,如来所说。所以者何?迦旃延!如实正观世间集者,则不生世间无见;如实正观世间灭,则不生世间有见。迦旃延!如来离于二边,说于中道,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缘无明有行,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集;所谓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谓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灭。”] [6] 《中论释·明句论·观涅槃品》云: [颂曰: 如佛经中说, 断有断非有, 是故知涅槃, 非有亦非无。 此谓经说:“诸比丘!若人求从三有生死中出者即名是大无明。”佛说生有、死有二事俱名所断,却未说涅槃是所断。若尔者,说涅槃为何事?谓涅槃非所断。以是故知,若涅槃是有性,或无性,是涅槃必成是所断。然今涅槃实非所断故。应知涅槃非有亦非无。] [7] 《中论释·明句论·观涅槃品》云: [若人义谓是中无惑、无苦故,涅槃可谓是无法的自性。又因其体是有法性故,可谓有、无二事共合是涅槃。(有、无)二事共合为涅槃者,是亦不然。为明此义,故次颂曰: 若谓于有无, 合为涅槃者, 有无即解脱, 是事则不然。 若谓于有、无二事共合为涅槃者,有法、无法即成是解脱。是故若法得有诸行的自体或离于诸行的自体即成是解脱法。谓诸行名解脱者则不然。是故所言不顺正理。] [8] 五大因:谓中观自续派与中观应成派所共用的五大因。一者、观因的金刚屑因,二者、观果的破有无生因,三者、观自性的离一多因,四者、观四边的破四句生因(因、果俱观的破六句生因),五者、观一切万法的大缘起因。 一者、观因的金刚屑因:《中论·观因缘品》云: 诸法不自生, 亦不从他生, 不共不无因, 是故知无生。 二者、观果的破有无生因: 《中论·观因缘品》云: 果先于缘中, 有无俱不可, 先无为谁缘? 先有何用缘? 《十二门论·观有果无果门》云: 先有则不生, 先无亦不生, 有无亦不生, 谁当有生者? 《中观四百论·破时品》云: 若执果先有, 造宫舍严具, 柱等则唐捐, 果先无亦尔。 三者、观自性的离一多因: 《大乘入楞伽经·集一切法品》云:[大慧!兔角亦尔,观待牛角言彼角无。大慧!分析牛角乃至微尘,又析彼尘其相不现。彼何所待而言无耶?若待余物彼亦如是。大慧!汝应远离兔角、牛角、虚空及色所有分别,汝及诸菩萨摩诃萨,应常观察自心所见分别之相,于一切国土为诸佛子说观察自心修行之法。] 《百千颂大集经地藏菩萨请问法身赞》云: 如言兔有角, 分别而非有; 如是一切法, 分别不可得。 分析如微尘, 分别不可得; 如初后亦尔, 智云何分别? 如是和合生, 和合亦灭坏; 一法自不生, 云何愚分别? 兔牛二角喻, 此名遍计相; 依住于中道, 如善逝法性。 《中观庄严论颂》云: 自他所说法, 此等真实中, 离一及多故, 无性如影像。 四者、观四边的破四句生因: 智藏论师于《中观二谛论》中说: 多因不作一果, 多因不作多果, 一因不作多果, 一因不作一果。 因、果俱观的破六句生因: 《中论释·明句论·观因果品》云: 云何因灭失, 而能生于果? 又若因在果, 云何因生果? 不与果和合, 何物能生果? 五者、观一切万法的大缘起因: 《中论·观四谛品》云: 众因缘生法, 我说即是空, 亦为是假名, 亦是中道义。 未曾有一法, 不从因缘生, 是故一切法, 无不是空者。 《入中论·菩提心现前地品》云: 诸法非是无因生, 非由自在等因生, 非自他生非共生, 故知唯是依缘生; 由说诸法依缘生, 非诸分别能观察, 是故以此缘起理, 能破一切恶见网。 [9] 不共四大因:谓中观应成派常用但与余宗所不共的四大因理。一者、申明相违应成因,二者、根据相同应成因,三者、能立等同所立不成应成因,四者、他称比量应成因。 一者、申明相违应成因: 《七十空性论》云: 有故有不生, 无故无不生, 违故非有无, 生无住灭无。 《中论·观六情品》云: 是眼则不能, 自见其己体。 若不能自见, 云何见余物? 火喻则不能, 成于眼见法; 去未去去时, 已总答是事。 二者、根据相同应成因: 《中论·观涅槃品》云: 若一切法空, 无生无灭者, 何断何所灭, 而称为涅槃? 若诸法不空, 则无生无灭, 何断何所灭, 而称为涅槃? 《中论释·明句论·观行品》云: 若诸法无性, 云何而有异? 若诸法有性, 云何而得异? 三者、能立等同所立不成应成因: 《中论·观五阴品》云: 以空辩论时, 若人欲答辩, 是则不成答, 俱同所立故。 解说空性时, 若人言其过, 是则不成过, 俱同于所立。 《中观四百论·破根境品》云: 极微分有无, 应审谛思察; 引不成为证, 义终不可成。 四者、他称比量应成因: 《入中论自疏·菩提心现前地品》云:[颂曰: 由于彼彼诸论中, 外道所计我差别, 自许不生因尽破, 故彼差别皆非有。 数论中说我之差别,谓常住、非作者、是受者、无功德、无作用。破云:彼我非常,乃至非无作用,自许不生故,如石女儿。于胜论所计,亦如是破云:我非是常,非作者等,自许不生故,如石女儿。当知此宗,以不生因及石女儿喻,广破一切计我者所计我之自性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