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经正行102


三、(了知果般若):

    (法成法师译):无智无得,亦无不得。

    (玄奘大师译):无智亦无得。

     修行功德就是经文中所说‘无智亦无得’的‘智’、‘得’和‘不得’,因为修行的菩萨会渐渐增长自己的智慧,自己得到觉悟,并消除相对的烦恼,所以依序会产生‘智’、‘得’、‘不得’,这些就是修行所产生的功德,所以是‘修行功德’。

     相对于修行的‘一般基础’说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这些都是和众生有著密切关系的一般基础,也就是属于轮回;‘十二缘起、四圣谛、修行功德’这些特殊基础,是修行者才会接触到的,属于涅槃,追求解脱的行者往往也会对它们产生强烈的执著,所以我们应该要认识到,这样的十二缘起跟四圣谛等法,都是空性。意思就是说,不仅不能对轮回产生执著,对于涅槃也不能执著。

     修得的智慧可分为法身智慧、报身智慧、化身智慧;或者法界性智、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或者尽所有智、如所有智;或者是佛陀的智慧、菩萨的智慧、阿罗汉的智慧,甚至还有凡夫的各种智慧;或者还有六度或十度的智慧,如布施度的智慧、持戒度的智慧等等。

     在名言中,所有的智慧和得法都存在,但从最究竟的般若空性角度分析时,这些智慧也只不过是如幻如梦的一种显现而已,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存在。

     此处的“得”,指获得的功德或菩提,名言中可以说获得声闻、缘觉、菩萨的菩提果位,或者说获得究竟佛陀的菩提果位,这些得法都是有的,所得的法存在,能得的补特伽罗也是存在的,果位的功德也全部俱足。

     但这些由修行所得到的成就,也只是在未经观察的情况下成立的,真正以般若空性不可言说的境界,或一切万法的实相来衡量时,所得的一切果位都是没有的。在这种境界前,我们可以这样说:所谓的佛果没有,佛的智慧也没有。

     如《大般若经》所云:“佛言:如是般若波罗蜜多,以虚空为相,以无著为相,以无相为相。何以故?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相中,诸法诸相皆不可得,无所有故。”

     下面就以龙猛菩萨出世离俗的理证来说明果位‘如来了不可得’的道理。前面在讲果无愿解脱门的时候我们就曾引用了圣龙树阿阇黎的《法界赞颂》阐释了法身如来不增不减的体性,今就用《中论——观如来品》来阐明报身如来与化身如来也是缘起假立,超然离戏,没有任何智慧实可安立,既然没有任何前所未有的新智可得,也就不会有任何不可得法的安立,一切万法悉皆超然离思。

     诚如《中论——观如来品》云:

如来过戏论,而人生戏论,

戏论破慧眼,是皆不见佛。

《中论——观如来品》

     如来是佛的十种名称之一。佛陀已经如理如实见到了万法的本体,于显现中来到世间度化众生,因其如是而来或乘真如性而来所以叫如来。如来可以包括法身、报身和化身,但我们所谓的如来一般是指报身和化身,也就是色身。释迦牟尼佛就是依靠色身示现在印度出生、出家苦行、转法轮及涅槃。

     本品抉择如来不成立。可能很多人会大吃一惊:连佛陀也不存在,那我们跟无神论者有什么差别?也有人认为:释迦牟尼如来从最初在古释迦牟尼世尊面前发心乃至最终成道完全是一个相续,如果如来不存在,那我们又何必修道呢?作为佛教徒,如果不承认佛陀是不是连三宝弟子的身份也失去了?“文革”期间很多说“佛不存在、法不存在”的人后来被认定为破誓言者,中观宗说没有如来是不是也会变成这样?

     我们说如来不存在不仅没有上述过失,相反还有如实了解佛陀本来面目的功德。

 唐译《金刚经》云:

诸以色观我,以音声寻我,

彼生履邪断,不能当见我。

应观佛法性,即导师法身,

法性非所识,故彼不能了。

一般人所谓的如来只是佛陀在所化众生面前显现的色身,而真正的佛陀是万法现空无二的本体。我们承认在未经观察的名言中有如来,这一点没有什么怀疑;但在胜义中,佛陀以及佛的身智功德全都是空性。所以,我们的观点与不分二谛、根本不承认三宝的断见者截然不同。

     凡夫人无法如实了解佛陀,这可以理解。华智仁波切的窍诀书里有一个非常好的比喻:不要说空性,就是佛陀在世俗中显现的功德一般人都很难接受,就像刚生下来的小孩没有能力享受摆放在面前的美味佳肴一样。世间人以及初学佛者对于佛陀的十力、四无畏、十八不共法无法信受,因为他们的根性还没有成熟,但自己不能接受的道理不能说没有,就像小孩虽不能享受食物但不能说食物不好一样。所以,对于如来是空性的甚深见解,即使暂时不能接受也不可以诽谤。

(破轮回相续之果——观如来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破如来成实存在;二、以此理舍弃一切见;三、以此理类推他法。

一、(破如来成实存在)分三:一、取受者如来不成立;二、所取受之五蕴不成立;三、彼等之摄义。

一、(取受者如来不成立)分二:一、破实有补特伽罗如来;二、破假立补特伽罗如来。

一、(破实有补特伽罗如来):

非阴非离阴,此彼不相在,

如来不有阴,何处有如来?

     如来并非五蕴,亦非离蕴而有,如来并非依靠五蕴,五蕴亦非依靠如来,如来也不具有五蕴,哪里有如来呢?

     对方认为:因为有最初发心、中间积累资粮和最后成佛的过程,所以如来是存在的。既然如来存在,那轮回也应该存在,因为如来就是解脱轮回而成就的。这样一来,轮涅万法都应该存在。

     本论经常以观察我与五蕴的关系来抉择人无我,如《中论》第十八品的二相推理——“一体、他体,”第十品的五相推理——“一体、他体、能依、所依、具有。”此处也以五相推理的方式抉择如来不存在。

    “非阴”,如来并不是五蕴。如果如来和五蕴是一体,五蕴有生灭,那如来也就成了生灭之法;五蕴包含众多的法,如来也成了众多。所以,如来不是五蕴。

“非离阴”,如来也不是离开五蕴而有。如果有离蕴的如来,那五蕴和佛陀就可以分开存在,但以现量、比量都不可得离蕴的如来。再说,人们也只把相好色身当作如来,谁也不会认为在五蕴身以外有一个如来。所以,如来也并非离蕴而有。

“此彼不相在”,如来不依靠五蕴,五蕴也不依靠如来。如来作为能依五蕴作为所依或者五蕴作为能依如来作为所依都不成立,因为五蕴与如来不成立他体。

    “如来不有蕴”,如来不具有五蕴。如果如来像转轮王具有王冠那样具有五蕴,那么如来和五蕴就成了他体;如果如来像转轮王具有相好那样具有五蕴,那么如来和五蕴就成了一体。但一体和他体都不成立,所以如来不可能以一体或是异体的方式具有五蕴。

     如来要真实存在,就必须和五蕴建立起某种关系,但任何关系都无法成立,那“何处有如来?”所以,只要我们再再思维这五相推理,就会认识到如来是空性的。

二、(破假立补特伽罗如来)分三:一、自性他性不成立;二、取受不成立;三、所假立之法不成立。

一、(自性他性不成立)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一、(略说):

阴合有如来,则无有自性。

若无有自性,云何因他有?

     五蕴和合才有如来,所以如来无有自性;没有自性又怎么能依靠他法而存在呢?

     这里是在破犊子部的观点。犊子部是小乘十八部中的一部。在迦叶佛时代,智哲国王曾梦见十八个人在拉扯一块布,后来每个人都得到了一块。迦叶佛对此授记:未来释迦牟尼佛的教法中,声闻虽然变成了十八部,但每一部派仍然是真正的佛教。所以,声闻各部虽然在见修行果方面有一些差别,但总的来讲都属于佛教。

     犊子部认为:虽然你们从五个方面证明了如来不存在,但依靠五蕴且与五蕴既非一体也非异体的不可言说的如来还是存在的。

     破曰:这样的如来实际就是缘起法,所以并非实有。前面我们也遮破了和合生果,既然没有和合生果,那么因五蕴和合而有的如来就不会有自性,而自性不成立又怎么会成立他性呢?如果有自性,也可以说如来依靠他法而成立。但如来的本体并不成立,本体不成立的法依靠其他任何法也不可能成立。

二、(广说)分二:一、自性不成立;二、他性不成立。

一、(自性不成立):

法若因他生,是即为非我。

若法非我者,云何是如来?

     如果如来是依靠五蕴而生,那就没有自性;而如来没有自性,又怎么是如来?

    “法”指如来,“他”就是五蕴,“我”指自性。如果如来是依靠五蕴而生的,那么如来就没有自性,因为自性存在的法绝不观待他性。既然如来没有自性,本体都不存在,又怎么叫如来呢?是如来就应该有如来的自性,没有自性就不是如来。比如,影像是依靠镜子和面貌等因缘而生,那影像的自性就肯定不存在。为什么呢?因为它依靠他法,并非自主成立。

二、(他性不成立):

若无有自性,云何有他性?

     如果没有自性,怎么会有他性呢?

     自和他是观待的法,自都不存在,那么观待“自”的“他”又怎么会存在呢?

     所以,既然领受者如来的本体不成立,所领受的五蕴怎么会成立呢?不成立。就像石女的儿子不成立,他所享用的财产、马车等也不存在一样。

《入行论——智慧品》云:

若识皆不见,则明或不明,

如石女女媚,说彼亦无义。

     表面上看,影像的自性本体不存在,并不会妨碍镜子的他性存在;屏幕里的人不存在,并不会妨碍屏幕存在。但实际上,影像的自性不存在,镜子的他性也不会成立;画面中的人物自性不存在,屏幕的他性也不会成立。因此,如来的自性不成立,他所领受的他性五蕴也不会成立。

     《中论——观因缘品》云:

如诸法自性,不在于缘中,

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

三、(摄义):

离自性他性,何名为如来?

     离开了自性和他性,又怎么能叫如来呢?

     既然自性他性都不存在,那不可思议的如来到底指什么呢?显然不可能存在。《明句论》中说:一切法皆包括于自性他性之中,离开了自性他性,任何法的立足点就不存在了。

《入中论——菩提心现前地品》云:

汝识不许与自异,而许异于色等法,

实法唯见彼二相,离实法故我非有。

故我执依非实法,不离五蕴不即蕴,

非诸蕴依非有蕴,此依诸蕴得成立。

     释迦牟尼佛在世俗中确实存在:佛陀所传的八万四千法门依然存在,佛陀在众生面前显现的身量在《毗奈耶经》里也有清楚的记载,佛陀的降生地、成道地、转法轮地以及趋入涅槃的地方现在都还在……但像有实宗所承认的那种胜义中也不可破的实有如来根本不存在,否则就会有上面所说理证的妨害。

二、(取受不成立)分三:一、取受者不成立;二、所取法不成立;三、能取所取不成立。

一、(取受者不成立):

若不因五阴,先有如来者。

以今受阴故,则说为如来。

     如果说不依靠五蕴先有如来则不合理。因为只能以现在取受五蕴的缘故,才可以说名为如来。

     犊子部的观点比较特殊,他们认为有一个不可思议的人我,这个人我就是取受者,身体的色蕴和心的名蕴就是所取受的法,人我就是依靠它们才存在的。从如来的角度讲,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如来作为取受者,如来的五蕴是所取受的法,即如来首先存在,然后取受五蕴。但通过观察便知道,“今实不受阴,更无如来法。”在尚未取受如来的所取五蕴之前不可能安立一个取受者的如来,因为,尚未取受就没有安立取受者如来的因故如同石女儿。有的讲义认为这一颂都是在陈述小乘的观点,并非遮破对方的观点,颂词的意思是:未取受五蕴之前首先有如来的本体,在取受五蕴之后才叫如来。但我们认为后两句是中观宗的观点。

     中观宗破曰:不依靠五蕴先有取受者如来是不合理的,因为只有取受了五蕴才叫如来,还没有取受五蕴则不叫如来。比如释迦牟尼佛,他并不是不依靠五蕴而独立自主存在,只有在取受了五蕴以后才成为如来。

    《明句论》说:不依靠五蕴的如来并不存在,如果有就成了无因。因此一定是取受了五蕴之后才叫如来。不管是阿弥陀佛、药师佛还是释迦牟尼佛,哪一位如来不是在众生面前显示了相好才叫如来?而不具有蕴的如来从未有过。所以,犊子部认为的如来是不成立的。

     《入中论——菩提心现前地品》云:

有计不可说一异,常无常等实有我,

复是六识之所识,亦是我执所缘事。

不许心色不可说,实物皆非不可说,

若谓我是实有物,如心应非不可说。

二、(所取法不成立):

今实不受阴,更无如来法。

若以不受无,今当云何受?

     现在实际上不能取受五蕴,也更不能有如来之法;如果说不取受五蕴就不可能有如来,那现在又该如何取受呢?

    “今实不受阴”,由于先于五蕴的如来不存在,所以无法取受五蕴。比如提水者在提水之前不会有,没有提水者也就不能提水;再比如在总管财产之前并不是总管者,不是总管者也就不能总管财产了。同样,取受五蕴之前并不会有取受者如来,没有取受者如来也就不可能取受了。

    “更无如来法。”不依靠五蕴就更不可能成立如来之法。

    “若以不受无,今当云何受?”如果说不取受五蕴就没有如来,那现在又该如何取受呢?而取受不成立,也就不会有所取受的五蕴。

三、(能取所取不成立):

若其未有受,所受不名受。

无有无受法,而名为如来。

     如果没有取受五蕴,那么所取受的五蕴则不能名为所受法;但也从来没有离开了所受法而名为如来的。

     前面遮破了取受者如来以及所取受的法,现在总说能取和所取都不成立。

    “若其未有受,所受不名受。”如果如来没有取受五蕴,那么五蕴也就不叫所取受之法了。就像如果吃者没有吃,那么饭也就不名所吃了。

“无有无受法,而名为如来。”不具有所受法的如来是不存在的。因为取受者与所取受之法是互相观待的,所以离开了所取受之法的取受者就不存在。就如所骑的马不存在,骑马者就不能成立一样。

这两句在慈诚罗珠堪布的《中观根本慧论讲记》里译作:“无有受阴故,如来无自性。”意思是:无有所受法五蕴的缘故,如来的本体也无有自性。

三、(所假立之法不成立):

若于五种求,一异之如来,

悉皆不可得,云何受中有?

    如果依靠五种理论推求与五蕴一异关系的如来都了不可得,那在取受中怎么会有如来呢?

    通过前面所讲的五相推理来观察如来和五蕴的关系,结果都得不到如来的本体,这就说明在取受中不会有如来。五相推理是一种周遍的推理,所以不管是实有还是假立的如来(指犊子部不可思议的如来)都不能成立。

虽然我们遮破了上述实有、假立的如来,但名言中佛陀的如海功德、度众的无边事业是无法否认的,否则就毁谤了名言的正理。

经云:

十力无垢轮,一切三有日,

无量众所归,普照无明暗。

意思是:具有十力等无垢功德的佛陀是一切三有的日轮,是无量众生的皈依处,能普照一切所化众生并遣除一切众生的无明黑暗。《释迦牟尼佛广传》讲:“转生在旁生的众生都能因听闻佛号而再得人身、获证涅槃果位,从中我们就可了知听闻称诵佛号的威力与可产生的神变。”;“无论观想佛陀、对之起信或祈祷佛陀等善根大小,都有永不会耗尽的无量功德。在轮回中,它们会成为众生生生世世获取快乐之因。不唯如此,圆满菩提果之前,它们将一直为得大菩提之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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