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经正行107


二、(他作不成立)分二:一、受者不成立而破;二、施者不成立而破。

一、(受者不成立而破):

若苦他人作,而与此人者,

若当离于苦,何有此人受?

     若痛苦五蕴是由他人造作后交给此人的,则不合理。因为离开痛苦五蕴以外哪里还有这个来领受的人呢?对方认为:前世的人与后世的天人是他体,人所积聚的业创造了后世天人的痛苦,天人领受痛苦后就完成了前后世的衔接,因此痛苦五蕴是他作。但这样的观点也不合理。如果人带着造好的痛苦来到天界时已有一位天人等在那里,则可以说天人领受痛苦。但在此痛苦五蕴之外,哪里有一个领受者天人呢?天人是在天人的五蕴聚合上建立的,当人转生天界并现前天人的五蕴时天人才可成立,在此五蕴之外的天人根本不存在。也就是说,即使成立了痛苦五蕴,也无法成立天人领受者。这里的关键是受者人我不成立,这在科判中已说得很清楚。

     名言中,我是天人,我领受以前作人时所造的痛苦,这是可以的;我现在造各种杀业,当转生地狱时就开始领受前生所造的痛苦,这也是可以的;我今世感受多病、头痛等久治不愈的疾患,这是前世杀生、伤害众生的业报造成的,这也很合理……但这些在真实胜义中并不成立。因为不管是哪一道的有情,都无法成立离开五蕴之外的领受者。

二、(施者不成立而破):

苦若彼人作,持与此人者,

离苦何有人,而能授于此?

     如果说痛苦五蕴由他人造作以后持送与此人,这也不合理。因为离开五蕴以外,哪里有人能把五蕴授与此人呢?

     对方认为:虽然领受者不成立,但创造及施予者成立。破曰:即使领受者天人存在,造作或施予者的人我也不可能成立。因为他也是在五蕴假合上建立的,离开了五蕴并不存在造苦的人,既无造苦者,那谁能将苦蕴交给其他众生呢?

     上面从离蕴无我的角度遮破了施受二者,下面依本论第八《观作作者品》的抉择方式从作作者的角度进一步观察:既然决定、不定、二俱的作者不能作定、不定、二俱作业,那也就无法成立造者与施者了,无有造者与施者又如何造作并施与苦蕴呢?

三、(自作不成立他作更不成立)分二:一、观待人我不成立;二、观待蕴而不成立。

一、(观待人我不成立):

自作若不成,云何彼作苦?

若彼人作苦,即亦名自作。

     自作苦蕴若不成立,如何成立他作苦蕴呢?因为他作苦蕴也即名为自作苦蕴。

     前文已经观察了从人的角度来讲自作苦蕴不成立。自作不成他作又怎么成立呢?比如修路,如果修路工“自己”修路都不成立,那观待我而言修路工“他”修路又如何成立呢?再比如别人帮我作一件衣服,如果别人“自己”制作都不成立,那观待我而言说“他”作了这件衣服又如何成立呢?因此,如果人自作苦蕴不成立,那么观待天人而言他作苦蕴也不可能成立。

     归根结底他作仍是自作,因为从他人自身的角度而言还是自己造作。比如修路,如果观待我们而言修路工“他”修路已经成立,那观待修路工而言“自己”修路也就成立了。我的这件衣服如果可以成立他作,那对他而言也就成了自作。因此,他作苦蕴仍是自作苦蕴。

     所以,从补特伽罗人我而言,若无自作则无他作,若有他作也是自作。

二、(观待蕴而不成立):

苦不名自作,法不自作法。

彼无有自体,何有彼作苦?

     五蕴不是自作,因为法不能自己造作自己;他体之五蕴没有自性,又如何能成立他作苦呢?

     本颂从五蕴上观察。首先,五蕴自作不成立。我们再三讲过自己对自己起作用完全相违,比如火焰不能自烧、日光不能自照、黑暗不能自蔽……所以五蕴不可能依自作成立。

     龙树大士在《回诤论》中云:

犹如火明故,能自照照他,

彼量亦如是,自他二俱成。

汝语言有过,非是火自照,

以彼不相应,如见暗中瓶。

又若汝说言,火能自他照 ,

如火能烧他,何故不自烧?

又若汝说言,火能自他照,

暗亦应如是,自他二俱覆。

于火中无暗,何处自他住,

彼暗能杀明,火云何有明?

另译

火及火所处,火住则无暗,

杀暗则谓明,火云何有明?

如是火生时,即生时能照,

火生即到暗,义则不相应。

若火不到暗,而能破暗者,

火在此处住,应破一切暗。

     其次,五蕴他作也不成立。如果五蕴自体成立,也可以说由该五蕴造作了后世五蕴,但五蕴的自体是不成立的,既无自体又如何由他造作后世五蕴呢?因此,五蕴他作也不成立。

     对于本颂,佛护论师另有不同解释:第一句是遮破痛苦五蕴由人我自作的观点;第二句是遮破五蕴由五蕴自作的观点;第三、第四句则是遮破五蕴他作的观点。

     非修行人的确苦不堪言,因为他们没有真正的对治法。修行人虽然也有痛苦,但可以本论的理证来遣除:痛苦是自作还是他作……一一分析,在身心的里里外外、前前后后都无法成立痛苦的本体。密宗有更殊胜的断除痛苦的窍诀,但这里不广说。由此可知“痛苦正在折磨我”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有位修行人讲:“痛苦经常折磨我,现在我只有离开佛学院……”当然,凡夫人会有痛苦等迷乱显现,但如果我们能运用显宗密宗的窍诀,就能从痛苦中解脱。世间人不懂得这些殊胜的窍诀,烦烦恼恼倒也情有可原,但作为修行人请不要总是“我很苦!痛苦天天折磨着我……”这么好的中观推理,这么殊胜的大圆满本来清净法,难道对你的实执和痛苦一点都没有损伤?从来不运用佛法,一天到晚只是“很苦,很苦”,这实在不应该。如果没有一点感受,没有打破一点实执,那你还听闻什么中观?修什么大圆满呢?

     所以我想,大家闻思修行,最关键的还是修。如果理论上懂了再常常串习,那对痛苦的执著一定会减轻。全知麦彭仁波切说过:痛苦是有为法,肯定可以打破,只要我们将痛苦的因缘一一遮破,它就失去了衍生之地。因此,希望大家遇到痛苦时能坚强些,不要像大势已去,什么都完蛋了一样。

     我自己有这种感觉,生病很好也很有必要,因为生一场大病可能会完成一个大的事业。第一次我的身体不好时,在治疗期间就译出了《释迦牟尼佛广传·白莲花论》;第二次生病时我在医院里又翻译了《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因此,我还是很喜欢有一些痛苦。作为修行人,希望大家在任何时候都不要绝望。

     痛苦是正常现象,圣天论师在《中观四百颂——明破乐执方便品》中说:

如如时渐进,如是苦渐增,

故乐于此身,现见属客性。

     所以,当我们遇到痛苦时应将所学的佛法知识加以运用,这不可能不管用。我们之所以长时沉浸在痛苦之中,就是不去运用佛法甚至不会用,如果你能运用也经常运用,那么打破不了实执和痛苦是不可能的。

二、(破自他共作):

若彼此苦成,应有共作苦。

     如果自作五蕴与他作五蕴分别成立,则应该有共作五蕴。

     不管是从蕴还是从人我的角度来看,自作五蕴、他作五蕴都不成立。既然在自他分开的情况下都不成立作,那自他共作又如何成立呢?比如修路,如果他也修了,我也修了,那可以说我们共同修路;如果他也没有修,我也没有修,则可不能成立共同修路。因此,说共作就会有自作、他作的所有过失,就如共生具有自生、他生的所有过失一样。

     《入中论——菩提心现前地品》云:

计从共生亦非理,俱犯已说众过故。

此非世间非真实,各生未成况共生?

三、(破无因作):

此彼尚无作,何况无因作?

     自作他作及共作尚且不成立,更何况无因而作呢?

     既然痛苦五蕴不能依靠自作、他作、共作而成立,那可否以无因而作呢?无因作更不成立。如果痛苦可以无因作,那么世间就无任何方法可以解决痛苦。因为痛苦不随因缘而生,自然不会有任何因缘令它坏灭。比如我们为了不受饥饿痛苦而积累食品,但由于饥饿之苦是无因而生,所以即使你积累再多食品也无法消除饥饿。

     顺世外道认为一切是无因而生。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冬天的山上没有鲜花、酷热的夏天没有冰雪?这不就是因为气候等因缘不具足嘛。为什么夏天的山上开满鲜花、冬天处处白雪?这就是因缘具足的缘故。谁也无法否认现量可见的种种因缘,谁也不能承许无因生这种最下劣的邪见。

《入中论——菩提心现前地品》云:

若计无因而有生,一切恒从一切生,

世间为求果实故,不应多门收集种,

众生无因应无取,犹如空花色与香,

繁华世间有可取,知世有因如自心。

二、(以此理类推他法):

非但说于苦,四种义不成,

一切外万物,四义亦不成。

     不仅众生的痛苦五蕴以自作等四义不成立,而且外器世间的一切万物以此四义也不成立。

     四种义,即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不但痛苦五蕴以这四义不成立,就连外在的瓶子柱子、山河大地乃至虚空等一切万物,以四义观察时也无法成立。

     由此可见,破四边生的推理非常尖锐,就像金刚能将一切击为碎屑一样它也能将一切执著摧毁无余,破四边生的理论之所以称为金刚屑因,原因即在于此。

     佛陀虽然宣说了世俗法,但世俗法都是假的,就像演员的表演:虽然表情很逼真,但都是假的。如果我们对世俗法也能这样来看待,那对痛苦的执著自然而然就消失了。修行人不管遇到生活还是修行上的挫折和痛苦,都可以坦然面对。但世间人并非如此,有一点点名声、地位就高兴得不得了,反之则极其痛苦。可怜啊!他们根本不知道轮回的本性。作为修行人,即使尚未证悟,但只要通达对空性的道理,对万法的实执就可以明显减轻。

二、(以教证总结):

《般若波罗蜜经》云:

“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色非苦非乐,如是受想行识非苦非乐,若色受想行识非苦非乐,是名般若波罗蜜。’”

《梵王问经》云:

“云何名圣谛?若苦若集,若灭若道,不名圣谛。彼苦等不起,乃名圣谛。”

《等持王经》云:

世俗佛说法,有为无为法,

胜义无我所,诸众相如是。

《维摩诘经》云:

“五受阴洞达空无所起,是苦义。”

《中观根本慧论·观苦品》传讲圆满

     【无有恐怖】从胜义的角度而言一切都无实相,苦蕴非自作、他作、共作、与无因作,既然无有所作之苦哪里还会有畏苦之恐怖呢?【无有恐怖】还有另外一种解释:修道菩萨跟一般凡夫、或者是声闻与缘觉是不一样的,他们能够理解并接受甚深的空性,菩萨圣众对这样的道理没有任何的恐惧,所以说‘无有恐怖’,完全可以接受。声闻众及缘觉众很难接受,所以声缘众对甚深的空性法还是有所畏惧及一些恐怖的。所以【无有恐怖】意指菩萨圣众对甚深般若法门无所畏惧欢喜闻思信乐奉行。

     有一个居士曾经这样说:《心经》的内容我倒是不懂,但每次跟丈夫吵架时,我就关上门好好地读一遍《心经》,然后就觉得舒服多了,再打开门看丈夫时,好像觉得他也变得慈悲多了,之后我们就又有了共同的语言。这也是一种远离恐怖。在座的道友可能没有这种生活状况,但有些金刚道友是住在一起的,可能偶尔也会生烦恼,在那个时候,你们也可以立即关上门,好好念一遍《心经》,然后便心无挂碍,无有恐怖了。

     在今天这样物欲横飞、兵戎相见、瘟疫肆虐的五浊恶世只有具有不昧的大悲菩提心及无二般若空性慧的修行者才能在菩提大道上所向披靡,稳步前行无有退怯。令自相续中的无上菩提心安稳不退我们得常常意念龙猛菩萨在《教王宝鬘论》中所发的的菩提大愿而随学圣贤。

     龙树大士在《教王宝鬘论——僧俗学处品》中云:

愿诸世间界,欲行罪恶者,

悉皆无害心,恒常顿遮止。

愿如地水火,风药旷野树,

众生于恒常,随意而受用。

如命爱有情,胜过爱自我,

众罪成熟我,我乐予众生。

纵有一含识,未得解脱间,

我虽得佛果,誓愿住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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