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因缘法,以其二种而得生起, 《中观庄严论》云: 未察一似喜,生灭之有法, 一切具功用,自性知为俗。 《中论——观成坏品》云: 若谓以现见,而有生灭者。 则为是痴妄,而见有生灭。 《中论——观四谛品》云: 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 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 《释量论》云: 如若观法义,彼皆悉离相, 智者作是说,必为顺势义。 云何为二?所谓因相应,缘相应。 《释量论——成量品》云: 与刃药等联,黑者伤及愈, 无关之木块,何不执为因? 彼复有二,谓外及内。此中何者是外因缘法因相应?所谓从种生芽,从芽生叶,从叶生茎,从茎生节,从节生穗,从穗生花,从花生实;若无有种,芽即不生,乃至若无有花,实亦不生。有种芽生,如是有花实亦得生。 彼种亦不作是念:我能生芽。芽亦不作是念:我从种生。乃至花亦不作是念:我能生实。实亦不作是念:我从花生。虽然,有种故而芽得生;如是有花故,而实即能成就。应如是观外因缘法因相应义。 应云何观外因缘法缘相应义?谓六界和合故。以何六界和合?所谓地、水、火、风、空、时。界等和合,外因缘法而得生起。应如是观外因缘法缘相应义。地界者,能持于种;水界者,润渍于种;火界者,能暖于种;风界者,动摇于种;空界者,不障于种;时则能变种子。若无此众缘,种则不能而生于芽。若外地界无不具足,如是乃至水火风空时等无不具足,一切和合,种子灭时而芽得生。 《释量论》云: 圆满无碍因,生果有何阻? 此中地界不作是念:我能任持种子;如是水界亦不作是念:我能润渍于种;火界亦不作是念:我能暖于种子;风界不亦作是念:我能动摇于种;空界亦不作是念:我能不障于种;时亦不作是念:我能变于种子。种子亦不作是念:我能生芽;芽亦不作是念:我今从此众缘而生。虽然,有此众缘,而种灭时芽即得生;如是有花之时,实即得生。彼芽亦非自作,亦非他作,非自他俱作, 《中论——观因缘品》云: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 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 非自在作, 《入行论——智慧品》云: 自在天是因,何为自在天? 若谓许大种,何必唯执名? 无心大种众,非常亦非天, 不净众所践,定非自在天。 彼天非虚空,非我前已破, 若谓非思议,说彼有何义? 亦非时变,非自性生, 《入中论——菩提心现前地品》云: 外计受者常法我,无德无作非作者, 依彼少少差别义,诸外道类成多派。 如石女儿不生故,彼所计我皆非有, 此亦非是我执依,不许世俗中有此。 由于彼彼诸论中,外道所计我差别, 自许不生因尽破,故彼差别皆非有。 《入行论——安忍品》云: 纵许有主物,施设所谓我, 主我不故思,将生而生起, 不生故无彼,云何彼所生? 亦非无因而生。虽然,地水火风空时界等和合,种灭之时而芽得生。是故应如是观外因缘法缘相应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