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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课


二、破经部师等所许:

若人(经部师)因见有果论者有诸过失,便转计无未来世事。若尔颂曰:

应非勤解脱,解脱无未来,
是则无贪者,应亦起贪惑。
Liberation will occur without exertion. For the liberated there is no future, Or otherwise, if this were so, Desire would arise without attachment.

【词汇释难】

玄奘大师译《大乘广百论·破时品》云:

应非勤解脱,解脱无去来,

或许有去来,贪应离贪者。

解脱:第二句中的解脱是指解脱者。

无未来:是指没有未来的贪等诸烦恼。

无贪者:即指无有十二缘起支当中的第三支迷乱的心识。

【释文】“应非勤解脱,解脱无未来”者,由于未来的烦恼(道)和苦(道)等无故,应成非勤修方便即不修生圣道者此亦能获得解脱。然诸解脱者,正是凭借圣道力令其未来的烦恼(道)和苦(道)不生故,不得谓言未来世事定无。譬如诸解脱者,皆因未来世事定无故不费勤修便能成就解脱。即如是诸(自然)解脱者此无未来果论者,亦应不费勤修即成(自然)解脱。是事则不然,是故无(未来)果论者,是言非也。否则不仅深堕自然解脱,甚至还会因此而堕无因论者之负处。为明此义,故次颂曰:“是则无贪者,应亦起贪惑。”若无未来世事,则不应谓有识[1](支)的生起,因为识(支)即为未来世事故,应成定无。若事如是者,既无所依应成无生事。如是贪者(识)的能依——贪法亦应如同生事,应成别有所依。若许彼(贪)为无贪者(识)的贪法者,是则即堕于无因,斯无因论者必无是处。否则(离贪的)阿罗汉[2]亦堕有贪法的负处故。故知无无因生法。若时生法实非无因者,未来定无论者,其理不然。“亦”字,则表示无贪者(识)应有贪法。复有别释:非定无未来世事。

【释义】经部论师们认为,未来法是完全无有的,如同石女的儿子一样。如果这样承认,显然也有过失,未来法若全然无有,那么为了未来断尽生死苦恼获得圣者果位而精勤修道,应成没有任何必要。一切未来法若无有,未来的解脱也不存在,以此为不存在的法而精勤,如同攀抓虚空海市蜃楼一般,完全是不应理的行为。

再者若未来法完全无有,应成无贪的阿罗汉也应起贪等烦恼,因为若许未来无有,凡夫有情未来的补特伽罗我、身心五蕴相续全部都没有,那贪心所依全然不存,如是贪心应成无因也有生;如果贪心无因也有生,离欲的阿罗汉等也应生起贪欲烦恼。对此推理经部行人当然不敢承认,以此也就可以完全推翻彼等“未来完全无有”的立论。

经如上辩答分析,可知执有事者承认有未来法或无有未来法皆有过失。在中观自宗,许一切法缘起无自性,名言中缘起幻相不灭、因果不虚,胜义中任何分别戏论皆不可得,以此观待世俗一切名言因果法皆可无有错乱地建立,无有任何过失妨碍。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时品》云:

[复次,为欲示现说常有论有违宗过,故复颂曰:

应非勤解脱,解脱无去来,

或许有去来,贪应离贪者。

“应非勤解脱,解脱无去来。”

    论曰:若能永断诸烦恼缚,无倒圣见未来现有,应如现在能断烦恼能证涅槃。是则一切不由功用,从本已来自然解脱,便违自宗要勤方便修生圣道方得解脱。若许修道得解脱者,则应无有过去未来有烦恼缚及所招苦而得解脱,不应正理。若解脱者无烦恼苦,则违自宗说去来有。又说颂曰:

“或许有去来,贪应离贪者。”

论曰:前理所逼定无去来,或彼守愚确执为有。假纵其执,故置或言。得解脱时去来二世贪等若有,在解脱位无贪等者,应离所依而有贪等。世间未见无所煮物而有煮等,此亦应尔。岂不诸行如是生时,实无作用及作用者,但假安立二种差别?故契经言:“唯有诸法,唯有因果,都无作用。”理实如是。然解脱时贪等永灭,依贪等上假立作用,亦不可得无用无者,如空花等。而言是有,理不得成。若解脱时犹有贪等如未解脱,应名恶人、应造诸恶、应不解脱。若言尔时虽有贪等而不成就故名解脱,既是贪等烦恼所摄,应如前位非不成就。又此去来贪等若有,应如现在能[3]有作用。若尔脱者应造诸恶、应名恶人。又此去来贪等烦恼,若有作用应名现在,若无作用应似空花,云何而言有体无用?是故智者不应信受过去、未来、现有实体。]


[1] 识:即识支。十二缘起支之一。能以行支,于诸轮回生处,招引后有,即能牵引前往种子同分生处之识。

《大方广佛华严经·十地品》云:[佛子!此中无明有二种业:一、令众生迷于所缘,二、与行作生起因;行亦有二种业:一、能生未来报,二、与识作生起因;识亦有二种业:一、令诸有相续,二、与名色作生起因;名色亦有二种业:一、互相助成,二、与六处作生起因;六处亦有二种业:一、各取自境界,二、与触作生起因;触亦有二种业:一、能触所缘,二、与受作生起因;受亦有二种业:一、能领受爱憎等事,二、与爱作生起因;爱亦有二种业:一、染着可爱事,二、与取作生起因;取亦有二种业:一、令诸烦恼相续,二、与有作生起因;有亦有二种业:一、能令于余趣中生,二、与生作生起因。生亦有二种业:一、能起诸蕴,二、与老作生起因;老亦有二种业:一、令诸根变异,二、与死作生起因;死亦有二种业:一、能坏诸行,二、不觉知故相续不绝。]

[2] 阿罗汉:又作“应供”、“杀贼”。梵音译作“阿罗汉”。完全制伏四魔怨敌者是。

[3] 能【大】,虽【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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