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课 【释义】数论师认为:本来无有实体的法即没有生的功能,因此在因位中应该存在果的功能体性,这样承认没有从一切生一切的过失;内道的有部行人也认为: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实有,在因位时未来果法是存在的。然后胜论外道许未来法不存在;与彼等相似,内道经部行人也许未来法不存在;堪布阿琼说唯识宗也可包括在承认果先无有的宗派中,因为他们许一切未来法先不存在,由阿赖耶识习气现前忽然有现象生起等。在中观宗看来,这些宗派观点都是不合理或不了义的。如果未来的果法在现今即有存在,那么世人建造宫室房舍,装饰柱子家具等,一切作为应成毫无意义,唯有浪费时间财产而已;同样,若未来的果法全然没有,那一切作为也有徒劳无益的过失,就像涂抹虚空、追逐乾达婆城一样,任你如何勤作也不可能得到无有之法。 那么,自宗是否有此过失呢?月称论师于大疏中云:“若许一切法缘起性空,现在、过去、未来皆无实体如幻而现,这样既不堕有边,也不堕无边。因为于圣者入定根本慧前,远离一切戏论言说之境,然于后得位中,世俗一切缘起法宛然而现;若不观察,随顺世俗可以有所言说分别三世诸法,然而加以观察,无有一法自性成立,一切法皆无成实体性,唯是梦幻般的缘起。” 自宗如是建立名言量,故无有任何过失,能无误地成立一切法义。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时品》云: [复次,未生已有,违世共知。所以者何?故次颂曰: 若执果先有,造宫舍严具, 柱等则唐捐,果先无亦尔。 “若执果先有, 造宫舍严具, 柱等则唐捐。” 论曰:若宫舍等色等诸行,于未生位[1]已有体者,世间现见为造彼物勤加功力则为虚弃。 诸有或言:先虽有体而未有用,先有隐体未有显相,先虽有能而未有体,为令有用及显体故,勤加功力亦不唐捐。此亦不然,用显相体与体隐能不相离故,皆应先有,已如前说。如是邪执[2]世间相违。又一切法皆先有者,为脱众苦设教度生如是等事皆不成立,此则亦与自宗相违。 复次,因说执果先有者过,先无果执其过易了,为略破之。故复颂曰: “果先无亦尔。” 论曰:如是所执亦违世间,自宗所许果先定无,世间自宗皆不可故。 有作是言:此颂义意总破一切因果别执。若因与果别有体相,云何异法能生异法?未见香味别体相生。此说不然。若体相异因果理隔,或相违损可不相生。若有诸行体相虽别,然相随顺现为因果,如何难言因果若异,如香味别应不相生?世间自宗皆许父子业果体异而得相生,是故因果非定不异。如是说者,此正[3]为破定说因中无果者论。食米[4]齐者[5]作如是言:种等不能亲生芽等,但由种等引彼芽等同类极微令其聚集[6],如如所引同类极微如是如是合生粗果。此义不然,彼诸极微与粗麦等,种类体相皆有差别,云何同类?又是常故,应无胜用。亦不应令常法有用,云何而言由种等力引彼芽等同类极微令其和合生粗芽等?又彼外道计[7]离色等别有实果衣瓶等物,此类先无,由何因造?为求此果,勤加功力造作缕[8]等,皆应无用,以彼不许如是缕等能作亲因造同类果。若彼不许从异类因生异类果,是则粗果定应不生,先无体故。又实极微应不能造粗同类果,汝计常故,如虚空等。所依实果既无所有,能依色等行等德业皆不得成,是则都无诸根境界,便为损坏一切所立,是故不应定执异类因中无果,世间亦见从异类因能生种种异类果故。因果道理最为微细,非定一异、非先有无。若于其中执一执异、先有先无,皆失正理。所以者何?因果若一,因应如果,是果非因。果应如因,是因非果。如是因果便成杂乱。又若因果定是一者,即无能生所生差别。无能生故不名为因,因既是无,果亦非有,无所生故不名为果。果既是无,因亦非有[9],因果二种相待立故。因果若无,说谁为一?故知因果非定是一。因果若异,应从自因生于他果,与彼异故,犹如自果。亦应自果从他因生,与彼异故,犹如自因。是则一因应生一切果,亦应一果从一切因生。又应从自因不生自果,与彼异故,犹如他果。亦应自果不从自因生,与彼异故,犹如他因。则一切因应不生果,应一切果不从因生。现见自因唯生自果、不生他果,现见自果从自因生、非他因生,故知因果亦非定异。若于因中先定有果,果则如因,应不更生。若于因中先定无果,则如非果,应不可生。现见从因更可生果,故知其果非先有无,如是因果非定一异、非先有无,其理决定。傍论已了,应复正论。] [1] 位【大】,欲【明】 [2] 邪执:指固执于不正之见解。邪执多指外道之恶见,其见皆由“我”而起,若离我见,则无一切邪执。 [3] 正【大】,政【宋】【元】【明】【宫】 [4] 米【大】,未【宋】【元】【明】【宫】 [5] 食米齐者:(人名)即食米斋仙人。胜论宗开祖之名也。此派的由来是这样的:食米斋仙人通过艰难苦行而修大自在天,结果看见一只猫头鹰飞落在修行所依的石质男生殖器的上面。仙人认定这就是自在天,于是向它请教“实、德、业、同、异、合存在否?”六个问题,在每提出一个问题时,那只猫头鹰就点一下头,到最后就腾空飞走了。仙人因此认为万法只有这六种句义。 [6] 聚集:拼音jù jí,集合。 [7] 计【大】,既【明】 [8] 缕:拼音lǚ,线:千丝万缕。不绝如缕。 [9]《中论·观五阴品》云: 若离色有因,则是无果因; 若言无果因,则无有是处。 若已有色者,则不用色因; 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