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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课


二、破随念过去的能立:

问曰:依事所立的时体理定谓有,因为有恃托过去诸行所立的过去世。若无过去世事,那么依缘过去世事所起的宿生念智忆昔往事谓言:“我于往昔时,曾为如是如是等事者”当谓何物耶?因有历经往事的有境念心故,依事所立的时体定当谓有。此中所言的念心只能于往昔有所更历[1]的境界事物中方可发生。因为今心正缘的现世境界中,根本无须回心追忆。虽然俱生事体中势必也有很多是今心所了知的境界,然此并非是念心所缘的主体。因彼念心主要是依靠(五)转识[2]所曾深深更历某法体相而回心追忆斯法性相时,仅仅于此所缘过去法体行相的心上方可具足宛然[3]分明的念心法相,而非余心。是故随起念心的所缘往事理应谓有。此但有言,都无实义,为明此义,故次颂曰:

已见法不现,非后能生心,
故唯虚妄念,缘虚妄境生。
Things seen do not reappear, Nor does awareness arise again. Thus memory is in fact deceived With regard to a deceptive object.

【词汇释难】

玄奘大师译《大乘广百论·破时品》云:

无所见见无,回心缘妄境,

是故唯虚假,有忆念名生。

念:又作“忆念”。五别境[4]之一。缘所熟悉事物而起不忘之心所,具有对治遗忘,能不散乱之作用者。

寂天菩萨于《入行论·忏悔罪业品》中曰:

人生如梦幻,无论何事物,

受已成念境,往事不复见。

    【释文】今心所见现在世事的自相不可能重新再现。因为一义二识所能知者前已破讫[5]。以是因缘,故次颂曰:“已见法不现”。若时境界不复更现者,其有境的能见心亦复不可再现。若时强说:过去世事体相仍存(不灭)者,是则即成是现在世事。既无自体,要起现见彼往事行相的心识者,必无是处。是故当知,若时能见往事行相的心识不更复起者,念心当与何法相应[6]而现起回心追忆耶?

问曰:难道没有所缘过去往事的念心(所)耶?

答曰:孰[7]说无念心?吾等实非遮遣[8]缘起法理[9]。为明缘起有相。复说颂曰:“故唯虚妄念,缘虚妄境生。”此即可谓是圣天论师所立(契法缘起至理)的念心(所)。故知念心所缘的境相皆是过去世事。若彼往事的自相能自体性成实者,尔时,因念心缘取实事境界故,应成实有自体。若时往事实无自体可得者,尔时,缘取往事的念心亦应实无自性。是故谓言“妄念”者,因义得成。所谓的颠倒妄念,其义实则不异于无自性义及缘起义。而定无者实非妄念义。往事亦非定无,因可作为回心追忆的境界故,又能见彼(去事)所生的果法故。然非自体性实有,否则即堕常住不灭,或是要能真实缘取到去事之负处故。心随境相,物由心生,复说颂曰:“故唯虚妄念,缘虚妄境生。”其理已成,如梦初醒时,回心追忆梦心所见境等。

圣天论师所撰造之《菩萨瑜伽行四百论·明修破时(等持)品》第十一品释终。


[1] 更历:拼音gēng lì,意思是经历,阅历。

[2] 转识:直接向外照了各自对境而不反身向内之识。如眼、耳、鼻、舌、身五根识。

[3] 宛然:拼音wǎn rán,真切貌;清晰貌。

[4] 五别境:五十一心所之一类。分别决定对境之五心所:欲乐、胜解、念、定和慧。

[5] 因为一义二识所能知者前已破讫:

 《中观四百论·破时品》云:

譬如无一识,能了于二义;

如是无一义,二识所能知。

[6] 相应:拼音xiāng yìng,又作“俱行”。彼此相互契合,即心所法与其各自相应之心,相应而起。

[7] 孰:拼音shú,〈代〉谁,哪个人或哪些人 [who]。

[8] 遮遣:法被遮止遣去,不使存立也。如心外之法,遮遣为空。

[9] 吾等实非遮遣缘起法理:

 寂天菩萨于《入行论·智慧品》中云:

见闻与觉知,于此不遮除。

此处所遮者,苦因执谛实。

幻境非心外,亦非全无异。

若实怎非异?非异则非实。

幻境非实有,能见心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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