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课 二(破有境实有)分五:一、破眼为自性成立的见色者;二、破识是作者;三、破眼是作者;四、眼对眼亦应是能见;五、破三事和合能见于色。 一、破眼为自性成立的见色者: 立量言:现量可见的色等境相应定谓有,因为有能见彼等的眼等诸根故。实有自体的此等诸根势必能够驰骋自境,诸根所行的色等境界可谓是现量可见事。 答曰: 『311』
【词汇释难】 眼等:指眼、耳、鼻、舌、身五根。 何:为何。 非余:其余耳、鼻、舌、身四根不能如眼根能见于色。 【释文】设若(眼等)诸根确实能够取境者,是则可立实有色等境相可得。是事则不然,所以者何?因为眼等五根总说皆是由诸大种和合所造。然而彼等的功用则随境有别。如是眼睛只能见色而不能闻声,耳朵则只能闻声而不能见色,若事如是者,即说偈曰:“眼等皆大造,何眼见非余?”由于不胜正理观察的功用,则是处不然。云何计执眼等诸根实有自性可言耶?因为同为大种所造者,是则不宜分别能取受不同的境界。设复以所取的境相事物来推知谓有眼等诸根者,便违自宗[1]故,斯无是处。是故不得因有诸根为由进而推言[2]谓有现量可见境[3]。 问曰:若事如是者,实无眼等诸根,如何方可成立眼等诸根为业异熟耶? 反问答曰:难道我等(中观师)是在遮遣此等诸根的业异熟体性耶? 诘问:既可成立已破眼等诸根故,云何可言未破彼业异熟耶? 答曰:我等精勤以理推究,仅仅只是在探究事物的自性故。吾等于此遮破的仅是法体自性成实者,而并不破斥由眼等诸根所作,依缘所起的是诸业果异熟。 问曰:由于尚有彼(未被遮破的)业果异熟故,眼等诸根应成谓有实体。若尔者,岂非仍有“眼等皆大造,何眼见非余?”的过失耶? 答曰:实无斯过。因为业果异熟实难思议。诸业的异熟果报实则无法以理推求可证。且说业力本身尚且无法自性成立故。设许彼业自体性成实者,尔时,应成斯业永不间断;业果受已,复当更受;或若永不受报。以性不可转变故[4]。然其业报异熟实非不可得见故,诸有智者对此世俗事理[5],实则不应以如前所说见法真性的正理观察。而仅许业果不可思议,宛若化人复作化人喻去认同一切世间事理[6],因为无法诬谤[7]是诸所见。因为也能现见同为大种所造的眼睛方可见色而不能闻声等是诸世俗法理。以是因缘,复说颂曰:“故业果难思,牟尼真实说。”是诸无自性的法体,确有确定的因果业报故,世尊于《大方广佛华严经·贤首品》中曰: 众生业报不思议,为大风力起世间, 巨海诸山天宫殿,众宝光明万物种。 亦能兴云降大雨,亦能散灭诸云气, 亦能成熟一切谷,亦能安乐诸群生。 风不能学波罗蜜,亦不学佛诸功德, 犹成不可思议事,何况具足诸愿者! 复次,《大方广佛华严经·入法界品》云: 虽在于生死,而无世染着, 虽复说空性,不断业因果, 以智焚尘垢,以悲普润泽, 自在无我行,然能导群品。[8] 以如是等类说诸业果难思。 【释义】人们认为眼能见色是天经地义[9],自性成立之事,但是为什么眼能见色?谁也不可能举出真实的理由。有情的眼耳等诸色根,都是由四大种和合造成,其组合成分并无差别,然而对于任何色处[10],却只有眼根能缘,其余相同的由四大种所成之耳身等根,却不能见。同样,四大所成之耳根只能缘声,鼻根只能缘香,对其余的境不能缘取。由此可知,眼见色等现象并非自性成立,而是众生不可思议的业力异熟果,造成了四大所造根有不同作用的假象[11]。如果大种所造的眼见色自性成立,也即大种所造的眼根自性成立能见色,应成耳鼻等也能见色,因它们也同样是大种所造,对此显然谁也不会承认。眼为何只能见色,这是难思的因果,是名言中的一种缘起现象,不能以理智观察,对这些难可思测的因果,本师释迦牟尼佛以真实语说过:“有情异熟难思议,世间一切从风生。”如同器世间依风而生成,众生的一切现象也由不可思议的异熟业形成。故不应将不可测知的眼见色等业果现象,误认为自性成立之法。 [1] 设复以所取的境相事物来推知谓有眼等诸根者,便违自宗:前面立量说:“现量可见的色等境相应定谓有,因为有能见彼等的眼等诸根故。”现在却说:“以所取的境相事物来推知谓有眼等诸根”。 [2] 推言:拼音tuī yán,推断论说。 [3] 此处即堕能立等同于所立的负处。 [4] 由性不可转变故: 龙树菩萨于《中论·观有无品》中说: 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 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 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义? 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 [5] 事理:拼音shìlǐ,世间森罗万象之相叫做事,真如的理体叫做理。 [6] 而仅许业果不可思议,宛若化人复作化人喻去认同一切世间事理: 《中论青目释·观业品》云: [问曰:汝虽种种破业果报及起业者,而今现见众生作业受果报,是事云何? 答曰: 如世尊神通,所作变化人; 如是变化人,复变作化人。 如初变化人,是名为作者; 变化人所作,是则名为业。 诸烦恼及业,作者及果报, 皆如幻与梦,如焰亦如响。 如佛神通力所作化人,是化人复化作化人。如化人无有实事,但可眼见;又化人口业说法、身业布施等,是业虽无实而可眼见;如是生死身、作者及业,亦应如是知。 烦恼者,名为三毒,分别有九十八使、九结、十缠、六垢等无量诸烦恼。业名为身口意业,今世后世分别有善、不善、无记,苦报、乐报、不苦不乐报,现报、业生报、业后报业。如是等无量作者,名为能起诸烦恼业、能受果报者。果报名从善恶业生无记五阴。如是等诸业皆空无性,如幻、如梦、如响、如焰。] [7] 诬谤:拼音wū bàng,意思是造谣中伤;对人进行诬蔑诽谤。 [8] 汉译版《大方广佛华严经》云: 虽在于生死,而心无染着, 安住诸佛法,常乐如来行。 世间之所有,蕴界等诸法; 一切皆舍离,专求佛功德。 凡夫婴妄惑,于世常流转; 菩萨心无碍,救之令解脱。 菩萨行难称,举世莫能思, 遍除一切苦,普与群生乐。 已获菩提智,复愍诸群生, 光明照世间,度脱一切众。 [9] 天经地义:拼音tiān jīng dì yì,天地间本当如此、不可更改的道理。 [10] 色处:外六处之一。眼识所行境。即形色与显色所摄一切色。 [11] 假象:拼音jiǎ xiàng,假象是不符合事物本质的表面现象,也作“假相”。也可以说是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肉眼看到或幻想到的。在哲学范围内,假象是客观的,也是本质的否定表象,与之对应的是错觉,错觉是主观的,也是所谓的幻象,实践检验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