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课 二、观察声与耳合不合闻而破: 复说颂曰: 『319』
【词汇释难】 玄奘大师译《大乘广百论·破根境品》云: 声若至耳闻,如何了声本? 声无顿说理,如何全可知? 声初:即指声音的始初分。 【释文】若谓声至耳根处方可得闻者,那么音声的初始分当由何根来闻取呢?由于要声耳相触方得闻取故,耳实无法闻取声音的始初分。亦无余根能了别此声故,是声即成无根能取。故此闻所未闻之事,实则不可立为(所闻的)音声。又因声尘的本体即由九种尘质[1]聚合所成故,声尘[2]实非单独行至耳根[3],汝实不应谓言:唯有声尘单独能被耳根了别而非香等。要么当许声尘亦复无法了别,或当谓言香尘等所余诸尘亦复可被了别。事实既非如此,故知声音实非触及得闻的境界也。 【释义】再从耳识取声的过程分析,人们共许声音要传进耳根,然后耳识才能缘取了别这种所闻境。这个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过失,若声音在行至耳根后,才能成为所取的声,那么在此之前,在它生起之最初,应成无有耳识执取它,因耳识须依所取境方能生起。既无有耳识的缘取,其他根识也不能取,那它无法成立为声,因为声是耳识所闻境,观待能闻的耳识才可成立。若无有任何闻者,即名为声,那虚空石头之类非声之物,岂不也可许为声?而且声音在生起传至耳根时,并非单独而至,而是与多种因缘聚合后,才生起闻声之识。但是人们在闻声时,却单独听到了声尘,于其他种种因素却没有缘取,这也是极不合理的现象。声音本体具有多种成分,耳识若能真实取声,于此同存一体之法,又怎么能单独缘取一种呢?如果单独能取,应成声音无有多种因素能单独生起,可是这于事实全然相违。依多种微尘组合而成的声,若能为耳识所取,应成耳识也能取其色尘或香尘等,如是显然与事实相违,故不应许耳识能真实于声相合而取声。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根境品》云: [复次,执声与耳合不合闻,多同色破。又声与耳合故能闻,理必不然。故次颂曰: 声若至耳闻,如何了声本? 声无顿说理,如何全可知? “声若至耳闻,如何了声本?” 论曰:本谓说者,声起源故。若声离本来至耳闻,如何得知能发声者?既了发处,声必不来,亦不应言耳往声处,用无光质,何以知行?又诠表声不可全了。所以者何?故次颂曰: “声无顿说理,如何全可知?” 论曰:名句细分渐次而生,耳不顿闻,如何全了?亦不应说追念故知,念必似前,具[4]如先辨[5],不可离念率尔[6]能知。应不藉[7]闻意别能了,若尔聋[8]者应自了声,或能说人言音无用。若言闻声次第缘[9]力引故全了,此亦不然,次全了心不必生故。若言全了必次闻生,此亦不然,天耳通[10]后必隔定心方全了故。又余意识从闻声后,亦经多时方全了故。不可执有实诠表声,先耳能闻后意能了。但是虚妄分别识心,变现言音谓为诠表。] [1] 九种尘质:指欲界一音声极微粒子中具备地、水、火、风,色、声、香、味、触九种物质者。 [2] 声尘:拼音shēng chén,一切语言音声,名言中说:耳根接触到声尘就会生起耳识。 [3] 声尘与其他诸尘质间可谓是“成住同质”的关系。所谓的“成住同质”即指同一位置上,同成同住,同时生、存、坏灭而又同质之诸异类事物。 [4] 具【大】,其【宋】【元】【明】【宫】 [5] 辨【大】*,辩【宋】【元】【明】【宫】* [6] 率尔:拼音shuài ěr,释义是随便,无拘束貌。 [7] 藉:拼音jiè,同“借”。依靠:凭借。借势。 [8] 聋:拼音lóng,耳听不见声音:聋子。耳聋。发聋振聩(发出的声音很大,使耳聋人也能听见;喻用语言文字唤醒糊涂的人,使他们清醒。亦作“振聋发聩”)。 [9] 次第缘:就是等无间缘,体性是一分的心心所法。前念的心心所法,能为次第的后念心心所法生起之缘,所以叫次第缘。 有部的“因缘”,是通于三世的,“次第缘”则限于过去、现在,因为未来世的心心所法,是杂乱的,还没有必然的次第性。过去、现在中,还要除去阿罗汉的最后心,因为刹那灭后,不再引生后念的心心所,所以也不是次第缘。 [10] 天耳通:能明白聆悉一百由旬以往的一切巨细声音的听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