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二课 四(破许未生为正生时)分三:一、正破;二、破彼断过;三、若生时由自体生是则应许未生为生。 一、正破: 问曰:此正生事虽非已生位,将至此位名作已生。是故唯此(将至)已生者应名为正生时,此生亦非无义。若尔颂曰: 『371』
【词汇释难】 立:成立的意思。 【释文】“未至已生位,若立为生时”者,设许他宗敌论立正生事未至已生位,将至此位名作正生时。若尔者,已生未生无别故,颂曰:“何不谓无瓶?未生无别故。”已至生位之事方名为瓶。已生未生其体无别故,先前已生的瓶体应名为无瓶。是则即堕于无事。是事亦不然,故此非理。 【释义】若认为正生时是所生法尚未生,而正在趣向生,这种观点仍是不合理的。尚未达到已生的分位,该法的本体即未生起,仍属未生法的范畴,不应立为正生时,否则应成已有的法,都可名为无法。比如正在眼前显现的瓶,应成为无瓶,或尚未生起的瓶子;已经出生的婴孩,应成尚未出生的胎儿等等。因为对方以尚未生的法是正生之法,如是应成已生与未生无有差别,已生的法应成未生,未生的法应成为已生,这样混淆名言,显然不能成立。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有为相品》云: [复次,立有生时已生位别,此无实义,但有虚言。所以者何?故次颂曰: 未至已生位,若立为生时; 何不谓无瓶?未生无别故。 论曰:若立生时非已生位,将至此位名作生时,瓶名已生,生时未至已生位故,瓶体定无。瓶体既无,生依何法?不可无法名作生时,勿一切无皆名生位,故应于有立生时名。若谓生时其体已有无斯过者,此亦不然,未至已生与未生位无差别故,有义不成。若谓生时是未来世,最后位故非体全无。此不应理,同未来摄等非已生,无前后故。若未来世半有半无,有同已生,世应杂乱。故生时位,但有虚言。生时既无,生亦非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