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三课 二、破彼断过: 若作是念想:“生时未生绝非定无差殊,以正生时与生用相关故,应言是有法。”若尔颂曰: 『372』
【词汇释难】 玄奘大师《大乘广百论·破有为相品》云: 非生时有用,能简未生时; 亦非体未圆,别于已生位。 圆:即指圆满之义。 【释文】“生时体未圆,异于未生位”者,若谓正生事,体虽未圆,然可立其异于未生位。若尔颂曰:“是亦异已生,故应未生生。”譬如与生用相关联故便立生时体,异于未生位。如是生时体亦应异于已生位,以许正生时其体未圆故,是则唯成未生者生,故知无正生时。 【释义】对上偈所言的过失,敌宗补救云:正生时与未生是有差别的,正生时生体虽未圆满,而生的作用正在运动操作,但未生却无有生的作用现前,故二者非为同等无别。正生时生体未圆满,而有生的作用,故异于未生时,这种辩答也不能成立。按他们的说法,正生时生体并未圆满,也即生体尚未现前,这样的正生时也就明显异于已生位;异于已生位的法,按理即是未生,所以彼等所许的生时生应成为未生生,未生的法现在正在生起,这种观点已于上偈做过分析[1],无论如何也不能许为应理。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有为相品》云: [复次,若谓生时体虽未满,而用起故非是全无。非有非无不同两位,是故诸法别有生时。此亦不然,故次颂曰: 非生时有用,能简未生时; 亦非体未圆,别于已生位。 论曰:未生生时无用有用,二位差别,理不可然。生时体无,用应非有。生时体有,应是已生。设许生时有能起用,而体未有,应名未生。非未生名别有少法,但遮已起名未生时。既名未生,何能简彼?若少有体,应名已生。既非已生,应无少体。不可一法半有半无,有无相违不同体故。若许体别,有即已生、无即未生,生时岂有?故离二位无别生时。] [1]《中观四百论·破有为相品》云: 未至已生位,若立为生时, 何不谓无瓶?未生无别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