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释 第二十七品 观邪见品

第一百一十九课


  

如是等诸邪见,何因缘故名为邪见?是事今当说:

过去世有我, 是事不可得,

过去世中我, 不作今世我。[1]

我于过去世有者,是事则不然。何以故?先世中我不即作今我,有常过故。若常则有无量过。何以故?如人修福因缘故作天而后作人;若先世我即是今世我者,天即是人。又人以罪业因缘故作旃陀罗[2],后作婆罗门;若先世我即是今我者,旃陀罗即是婆罗门。譬如舍卫国婆罗门名提婆达,到王舍城亦名提婆达,不以至王舍城故为异。若先作天后作人,则天即是人,旃陀罗即是婆罗门。但是事不然。何以故?天不即是人,旃陀罗不即是婆罗门,有此等常过故。[3]

若谓我即是, 而身有异相,

若当离于身, 何处别有我?[4]

若谓‘先世我不作今我,如人浣衣时名为浣者,刈[5]时名为刈者,而浣者与刈者虽不异,而浣者不即是刈者;如是我受天身名为天,我受人身名为人,我不异而身有异’者,是事不然。何以故?若即是者,不应言天作人。

今浣者于刈者,为异?为不异?

若不异,浣者应即是刈者;如是先世天即是人,旃陀罗即是婆罗门者,我亦有常过。

若异者,浣者即不作刈者;如是天不作人,我亦无常,无常则无我相[6],是故不得言‘即是’。

问曰:我即是,但因受故,分别是天、是人。受名五阴身,以业因缘故,分别是天、是人、是旃陀罗、是婆罗门,而我实非天、非人、非旃陀罗、非婆罗门,是故无如是过。

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若身作天、作人、作旃陀罗、作婆罗门非是我者,则离身别有我。今罪福生死往来,皆是身非是我。罪因缘故堕三恶道,福因缘故生三善道。若苦、乐、瞋、喜、忧、怖等,皆是身非我者,何用我为?如治俗人罪,不预[7]出家人;五阴因缘相续罪福不失故,有解脱,若皆是身非我者,何用我为?

问曰:罪福等依止于我。我有所知,身无所知故,知者应是我。起业因缘罪福是作法,当知应有作者。作者是我,身是我所用,亦是我所住处。譬如舍[8]主以草、木、泥、塈[9]等治舍,自为身故,随所用,治舍有好恶;我亦如是,随作善恶等得好丑身。六道生死皆我所作。是故,罪福之身皆属于我,譬如舍但属舍主不属他人。

答曰:是喻不然。何以故?舍主有形、有触、有力故,能治舍。汝所说我无形、无触故,无作力,自无作力,亦不能使他作[10]。若世间有一法无形、无触能有所作者,我则可信受知有作者;但是事不然。

若我是作者,则人不应自作苦事。若是念者,可贪乐事不应忘失。若我不作苦而苦强生者,余一切皆亦自生,非我所作。

若见者是我,眼能见色,眼应是我。若眼见而非我,则违先言见者是我。若见者是我,我则不应得闻声等诸尘。何以故?眼是见者,不能得闻声等诸尘故。是故,我是见者,是事不然。

若谓如刈者用镰刈草,我亦如是以手等能有所作者;是事不然。何以故?今离镰别有刈者,而离身心诸根无别作者。若谓作者虽非眼耳等所得亦有作者,则石女儿能有所作!如是一切诸根皆应无我。

若谓右眼见物而左眼识,当知别有见者,是事不然。今右手习作左手不能,是故无别作者。若别有作者,右手所习左手亦应能;而实不能。是故,更无作者。

复次,有我作者言:‘见他食果,口中涎出,是为我相。’是事不然。何以故?是念力故,非是我力。又亦即是破我因缘。人在众中愧于涎出,而涎强出不得自在,当知无我。

复次,又有颠倒过罪。先世是父,今世为子;是父子我一,但身有异;如从一舍至一舍,父故是父,不以入异舍故便有异。若有我,是二应一。如是,则有大过。若谓无我,五阴相续中亦有是过。是事不然。何以故?五阴虽相续,或时有用,或时无用。如蒲桃浆,持戒者应饮,蒲桃酒不应饮,若变为苦酒[11]还复应饮;五阴相续亦如是,有用、有不用。若始终一我有如是过。五阴相续无如是过,但五阴和合故,假名为我,无有决定。如梁、椽和合有舍,离梁、椽无别舍。如是,五阴和合故有我,若离五阴实无别我。是故我但有假名,无有定实。

汝先说‘离受别有受者,以受分别受者是天、是人’,是皆不然。当知‘但有受,无别受者’。[12]


[1] 一、《般若灯论释·观邪见品》云:

过去世有我,是事则不然,

彼先世众生,非是今世者。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诸见品》云:

彼过去世我,非今世可有。

[2] 旃陀罗:(杂名)Caṇḍāla,又作旃荼罗。译曰屠者,严炽,执暴恶人,下姓等。在四姓之外。以屠杀为业者。男曰旃陀罗。女曰旃陀利。

[3] 《中论释·明句论·观邪见品》云:

[且说依止前际的第一类四见则无有是处。如论偈曰:

过去世有我, 是事不可得;

过去世中我, 不作今世我。

此谓若过去世中我,若作今世我者,可执我于过去世中为有等四见。是事不然。应成有常过故。常者则应无往来故。否则随住一有情应有种种有情身所含摄之过故。此谓往昔我于过去世中曾作地狱等有情,今世作人故,唯应起觉,谓我作地狱等有情者。是事则不然。云何正为人时亦当可作地狱等诸有情?若尔者,云何经说:“我于过去世中,曾作转轮圣王,名曰众敬”?当知此经但破于若离者而不言若即是者。以是故知经义谓不离义。]

[4] 《般若灯论释·观邪见品》云:

还是昔我者,但是取自体,

若离彼诸取,复有何我耶?

[5] 刈:拼音yì,〈动〉刈,断也。又,杀也。——《广雅》

[6] 《入中论自疏·菩提心现前地品》云:

[萨迦耶见所缘之我其相云何?且述外道计。

颂曰:

外计受者常法我, 无德无作非作者,

 依彼少分差别义, 诸外道类成多派。]

[7] 预:拼音yù,〈动〉参与。通“与”。[take part in]

次日设朝,董太后降旨,封 皇子协为 陈留王, 董重为骠骑将军, 张让等共预朝政。——《三国演义》

[8] 舍:拼音shè,居住的房子:宿舍。旅舍。校舍。

[9] 塈:拼音jì,抹涂屋顶。

[10] 《入中论·菩提心现前地品》云:

[此因非但能破有性与我执境为不应理。

颂曰:

由于彼彼诸论中, 外道所计我差别,

自许不生因尽破, 故彼差别皆非有。

数论中说我之差别,谓常住、非作者、是受者、无功德、无作用。破云:彼我非常,乃至非无作用,自许不生故,如石女儿。于胜论所计,亦如是破云:我非是常,非作者等,自许不生故,如石女儿。当知此宗,以不生因及石女儿喻,广破一切计我者所计我之自性差别。]

[11] 苦酒:拼音kǔ jiǔ,醋的别名。

《齐民要术·作酢法》:“乌梅苦酒法:乌梅去核,一升许肉,以五升苦酒渍数日,曝乾,擣作屑。欲食,辄投水中,即成醋尔。”

[12] 《中论释·明句论·观邪见品》云:

[问曰:若许昔我即是今我者,有何咎?

答曰:应成为常有,其过如先说。

复有余过,如论偈曰:

“若谓我即是, 而身有异相。”

若谓先世我即是今世我。如其前位受者无别故,所受五蕴相亦应无别。然我所受蕴身亦非无异相。其相云何?所受蕴身定有异相,以由异因所生故,时分有别故。是故身异我即是者则不然。

若作是念言:身等虽有异相而我即是一者。以我无异相故,谓我于过去世中,为有等见应然。

答曰:

“若当离于身, 何处别有我?”

若谓身异我异者,是则应成身有异相而我无异。然今离于身是则无法显表我。以其离于身,我则堕无因。亦应离身别处有我可得。若时离身不得有我者,是则不可得立身等虽异而我即是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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