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百二十一课
![]() 今我不离受, 亦不即是受, 非无受非无, 此即决定义。[1] 是故我不离受,不即是受,亦非无受,亦复非无,此是定义。[2] [1] 一、《般若灯论释·观邪见品》云: 我不异于取,亦不即是取, 而复非无取,亦不定是无。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诸见品》云: 如所说正理,我不即是取, 我不异于取,亦不决定无。 [2] 一、《中论释·明句论·观邪见品》云: [今应总摄前所说义。颂曰: 今我不离受, 亦不即是受, 非无受非无, 此即决定义。 应受、受者一过故,我即为生灭故,我不即是受。不依于受应离身有受者可得故,我亦不离受。不因于受应成有受者可得故,亦非无受。若尔者,应是无我。 答曰: “非无, 此即决定义。” 云何不可依蕴施设有我?无所有的石女儿则不可依蕴假立。何得言有受而无受者耶?是故亦非无我。是故计执无我亦非决定义。我的相关论述当从《入中论》中得知。本论此前亦复在在处处有所论及故,在此不假繁词赘述。故知“我于过去世中,为有生”者,则不然。] 二、《入中论自疏·菩提心现前地品》云: [颂曰: 如是世间所共许, 依止蕴界及六处, 亦许我为能取者, 如依轮等假立名车,轮等为所取,车为能取。如是于世俗谛中,为不断灭世间名言故。亦许我是取者,如车。五蕴、六界、六处,是我之所取。以依蕴等假立我故。如轮等为车之所取,如是蕴等亦是我之所取。如于世间名言,安立所取与取者之建立,如是业与作者之建立,亦当如车而许。 颂曰: 所取为业此作者。 蕴等所取安立为业,我即安立为作者。] 三、若立有所受法则不得立无受者,世俗假立能诠所诠,无应并无、有应齐有。 唯识宗等所言有心无外境者则不应道理。如《入中论自疏·菩提心现前地品》所云: [故知经说唯心,是为显示唯心为主,非说无色,为显心为主故。 颂曰: 有情世间器世间, 种种差别由心立, 经说众生从业生, 心已断者业非有。 有情世间,谓诸有情各由自业烦恼所得我事。器世间,谓由有情共业所感,下自风轮上至色究竟天宫。如孔雀等翎各种杂色,是由孔雀等不共业所感。莲花等各种杂色,是由一切有情共业所感,余亦应知。经云:“随有情业力,应时起黑山,如地狱天宫,有剑林宝树。”如是一切众生皆由业生,业复依心,唯有心者业乃有故,其无心者,业亦无故。故众生流转,心是主要因,余则不尔。故经安立唯心为主,不立外色。 颂曰: 若谓虽许有色法, 然非如心为作者, 则遮离心余作者, 非是遮遣此色法。 色指尘聚,此中有计自性等为作者,有计内心为作者。色非作者俱无诤也。故应观察自性等作者。为破彼无作者相故,说有作者功能之唯心乃是作者。由破自性等作者,自即得据所诤之境。如有二王欲王一国,逐走敌人,自即得有其国。民众是二王所共需者,故于国民都不损害。如是此色亦是二所共需都不损害。故定应知此色是有。 由上所说道理。颂曰: 若谓安住世间理, 世间五蕴皆是有, 若许现起真实智, 行者五蕴皆非有。 由是当知。颂曰: 无色不应执有心, 有心不可执无色, 若时以正理了达色非有者,亦应了达心非是有,二法俱无正理故。若时了达心是有者,亦应通达色有,二法俱是世间共许故。 即由圣教应知亦尔。颂曰: 般若经中佛俱遮, 彼等对法俱说有。 色等五蕴,对法藏中,由自相共相等门俱分别解说为有,佛于《般若波罗蜜多经》则同遮五蕴故。如云:“须菩提!色自性空。”广说乃至“识自性空。” 如是颂曰: 二谛次第纵破坏, 汝物已遮终不成, 汝计无色唯有内识,是俱破坏上来所说由圣教正理所成立之世俗胜义次第。即使破坏二谛次第,然汝之实物终不得成。何以故?由前已遮实物,故汝徒劳无果。 颂曰: 由是次第知诸法, 真实不生世间生。 问曰:此经之义虽如是说,然由余经定能成立唯心。如云:“外境悉非有,心变种种相,似身受用处,故我说唯心。”身谓眼等诸处,受用谓色等诸境,处谓器世间。由离内心无外境故,唯识生时变似根身,受用,处所,故身等境事,似离内识别有外境,是故三界唯心。 曰:此经亦是有密意者,颂曰: 经说外境悉非有, 唯心变为种种事, 是于贪著妙色者, 为遮色故非了义。 当知彼经是不了义,谓诸有情以贪妙色为缘,随贪、嗔、慢等转,不得自在。由贪著彼故造诸重罪,退失福德、智慧资粮。世尊密意为破以色为缘所起烦恼,故说唯心。如于有贪众生说能除外境贪之骨锁,虽非实有亦如是说。 复次,此经是不了义非是了义,由何决定?由教及理。颂曰: 佛说此是不了义, 此非了义理不成。 非但此经是不了义,余经亦然。颂曰: 如是行相诸余经, 此教亦显不了义。 如是行相经为何等?谓如《解深密经》说:“遍计执、依他起、圆成实三自性中,遍计执无性,依他起有性。”如是又云:“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执为我。”此等如云:“如对诸病者,医生给众药,如是对有情,佛亦说唯心。”此教显彼是不了义。如是:“世尊于契经中说如来藏,自性光明,本来清净,具足三十二相,一切有情身中皆有。世尊复说,如无价宝垢衣缠裹,此被蕴、界、处衣之所缠裹,为贪、嗔、痴之所障蔽,为分别垢之所染污,然是常住坚固不变。世尊!如来所说此如来藏,与诸外道所说神我有何不同?世尊!诸外道类,亦说神我,常住、非作、无德、周遍、不坏。世尊告曰:大慧!我所宣说如来藏者,不同外道所说神我。大慧!如来、应、正觉等,是于空性、实际、涅槃、不生、无相、无愿等句义说名如来藏。为除愚夫无我恐怖,由如来藏门,显示无分别处,无相境界。大慧!现在、未来诸菩萨摩诃萨,不应执我。大慧!譬如陶师,于一泥聚,由彼自手、艺、杖、水、绳、功用等故,造种种器。大慧!如是如来,于法无我离一切相,由具种种智慧巧便,遂以种种字句异门,说如来藏或说无我。大慧!是故我所说如来藏,不同外道所说神我。大慧!如来为欲引摄,贪著神我诸外道故,说如来藏。故说如来藏,是欲令诸堕实我见意乐有情,由先成就三解脱门意乐,速证无上正等菩提。”彼经又云:“大慧!空性不生、不二、无自性相。皆悉遍入一切佛经。”是故如是行相契经,唯识师计为了义者,已由此教显彼一切皆非了义。 次以正理明非了义。颂曰: 佛说所知若非有, 则亦易除诸能知, 由无所知即遮知, 是故佛先遮所知。 诸佛世尊渐导众生令入无自性。如修植福德者易悟入法性故,修福即是悟入法性之方便,故先说布施等。如是遮遣所知,亦是悟入无我之方便。故诸佛世尊先遮所知,以了达所知无我者,易入能知无我故。诸了达所知无我者,有唯以自力,便能了达能知无自性,有因他略说即能悟者,故佛先说遮遣所知。 诸有慧者亦应如是解释余经。颂曰: 如是了知教规已, 凡经所说非真义, 应知不了而解释, 说空性者是了义。 凡诸契经未明了宣说不生等缘起者,当说彼是悟入无自性之因。 如云: “大种非眼见, 眼宁见彼造, 佛为破色执, 于色如是说。” 经云:“无常义者,是谓无义。” 当知说空性者是真了义。 如云: “当知善逝宣说空, 是诸了义经差别, 若说有情数取士, 当知彼法不了义。” 又云: “我于千世界, 所说诸契经, 不能尽宣说, 文异义唯一。 若能修一事, 即遍修一切, 尽一切诸佛, 所说无量法, 诸法皆无我。 若人善解义, 能于此处学, 不难得佛法。” 当知《无尽慧经》等亦如是广说。] 四、《四百论大疏·明修抉择师长及弟子品》亦说: [若人未解如说经典的清深妙旨,便扬言阐明法体一有一无的宗趣。彼诸妄执皆名颠倒恶见。为明此义,故次颂曰: 说一有一无, 非真亦非俗, 是故不能说, 此有彼非有。 论曰:“说一有一无,非真亦非俗”者,若欲宣明世间法理时,可判为内外事相的是诸五蕴,皆就世俗凡智为定量而言许谓有。若欲显明出世间的真性如相时,依彼圣智妙慧可言五蕴皆悉自性本空。其余许法一有一无的是诸立论者,既非正说真性如相亦非正说世俗名言。以是因缘,复说颂曰:“是故不能说,此有彼非有。”若时谓言有心与心所等法,是则瓶子、氆氇等法亦应谓有,以世间共称谓有故。若时以正智推求瓶子、氆氇等法为无时,心与心所等法亦应皆无。二俱非理了不可得。“是故不能说,此有彼非有”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