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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课
是故当知,过去世有我者,是事不然。何以故? 过去我不作, 是事则不然; 过去世中我, 异今亦不然。[1] 过去世中我,不作今我,是事不然。何以故?过去世中我,与今我不异。[2] 若谓有异者, 离彼应有今, 我住过去世, 而今我自生。[3] 若今我与过去世我异者,应离彼我而有今我。又过去世我,亦应住彼,此身自更生。[4] 如是则断灭, 失于业果报, 彼作而此受, 有如是等过。[5] 若尔者即堕断边,失诸业果报。又彼人作罪,此人受报,有如是等无量过。[6] 先无而今有, 此中亦有过, 我则是作法, 亦为是无因。[7] 又是我应先无而今有,是亦有过。我则是作法[8],亦是无因生。是故过去我不作今我,是事不然。[9] 复次, 如过去世中, 有我无我见, 若共若不共, 是事皆不然。[10] 如是推求过去世中邪见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是诸邪见,先说因缘过故,是皆不然。[11] [1] 一、《般若灯论释·观邪见品》云: 今世无过去,是事亦不然, 过去前生者,与今世不异。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诸见品》云: 过去世有我,非今世可得, 过去世无我,亦非今可得。 [2] 《中论释·明句论·观邪见品》云: [今说我于过去世中,为不生者亦不然。 为显此义,故次颂曰: 过去我不生, 是事则不然; 过去世中我, 异今亦不然。 若今我与过去世我异者,是则可言我于过去世中,不曾有生。是事则不然。以是故言,我于过去世中,不生者则不然。] [3] 一、《般若灯论释·观邪见品》云: 若今与前异,离前应独立, 如是应常住,不为现阴缘。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诸见品》云: 今世过去世,无别异可得, 若此有别异,见世缘不成。 [4] 《中论释·明句论·观邪见品》云: [问曰:若许今我有异于去我者,有何咎? 答曰: 若谓有异者, 离彼应有今, 我住过去世, 而今我自生。 若谓今我有异于去我者,应无彼我,离于彼我谓不因待彼我而有今我。 又我住过去世,此谓由去我异今我故,犹如作瓶时衣应不坏,此后我得生时先我亦应不坏。其体不坏故,先前易生至天、人等生处时所见的形类相貌等亦应如初自住其己体。先我不死而生于此间为人。今我作人者自住于先我为天等相者亦无是处。是故我于过去世中,不生者则不然。] [5] 一、《般若灯论释·观邪见品》云: 诸业皆断坏,此人所造业, 彼人当受报,得如是过咎。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诸见品》云: 若先世造业,后世当受果, 此若无所生,是中有过失。 [6] 《中论释·明句论·观邪见品》云: [问曰:“若谓有异者,离彼应有今”设无先我而有今我得生者,有何咎? 答曰:其过则甚多。云何当得有大过?颂曰: 如是则断灭, 失于业果报, 彼作而此受, 有如是等过。 若此今我,无过去世我而得生者,先我灭后,此中惟有余我得生故,先我即堕于断灭。若谓我断灭,业报则失于所依故应成为断灭。亦应无受者故定失于业报。若计先我所作业由后我得受者,即成彼人作业,此人受报。是故即得如先偈中说: “若有不作业, 不作而有罪, 不断于梵行, 而有不净过。 是则破一切, 世间语言法, 作罪及作福, 亦无有差别。” 等如说不欲过。] [7] 一、《般若灯论释·观邪见品》云: 非生共业起,此中有过故, 我是作如瓶,先无而后起。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诸见品》云: 我本造作成,无体亦如瓶, 烦恼业因空,所生无因故。 [8] 作法:此处的“作法”义谓先无而今有的新所作法。若许是新所作法,是则堕无因。以先无我——无作者而有今我新生故。 [9] 《中论释·明句论·观邪见品》云: [又是我若异于先我,而得生此间者,是则应成先无而今有,是事亦不然。为显此义,故次颂曰: 先无而今有, 此中亦有过; 我则是作法, 亦为是无因。 若我先无而今有者,我则是作法,然今不许我是(新)作法。应成有无常过故。离此(先我)更无有作者故,云何可言(今)我是(新)作法?若计我是(新)作法,生死即成有初始,亦应有先无而今有的众生。是事亦不然。是故不许我是(新)作法。 复次,颂曰: “亦为是无因。” 若我从无因中生,定堕于无因。以先无我无作者故,即成是无因。所言“亦”者,即名所执分别相。义谓:我即是(新)作法,亦或不应言许我于过去世中,为不生者。我即堕无因,亦或言许我于过去世中,不生者则不然。] [10] 《大乘中观释论·观诸见品》云: 过去起是见,我为有为无, 此二俱不俱,是皆无所有。 [11] 《中论释·明句论·观邪见品》云: [今当总摄如前所说义。故次颂曰: 如过去世中, 有我无我见, 若共若不共, 是事皆不然。 如是推求过去世中,有我见,过去世中,无我见,是事则不然。是二无故,若有无亦不然。所以然者?有无共合名亦有亦无。有、无一一异相不成故,何得言有共合相?是故非亦有亦无。有无共合无故,何得言有破是二事的非有非无相耶?以是故知,非有非无我者亦不然。如是已说依于前际的四见,是事皆不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