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释 第二十四品 观四谛品

第九十七课


    复次,

诸佛依二谛, 为众生说法,

一以世俗谛, 二第一义谛。[1]

若人不能知, 分别于二谛,

则于深佛法, 不知真实义。[2]

世俗谛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间颠倒故生虚妄法,于世间是实。诸贤圣真知颠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无生,于圣人是第一义谛名为实。诸佛依是二谛,而为众生说法。[3]

若人不能如实分别二谛,则于甚深佛法,不知实义。[4]


[1] 一、《般若灯论释·观圣谛品》云:

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

一谓世俗谛,二谓第一义。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圣谛品》云:

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

一是世俗谛,二是胜义谛。

[2] 一、《般若灯论释·观圣谛品》云:

若人不能解,二谛差别相,

即不解真实,甚深佛法义。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圣谛品》云:

若人不了知,二谛差别法,

彼不解真实,甚深佛法义。

[3] 一、《中论释·明句论·观四谛品》云:

[问曰:究竟谁于我等求其过失?

答曰:就是那些无法正知世尊于契经中所说二谛分别却仅仅诵持经义者是。龙树菩萨为了遣除他人妄执经义,是故且说世尊于圣教中所立无倒二谛经义。故次颂曰:

诸佛依二谛, 为众生说法,

一以世俗谛, 二第一义谛。

此谓世尊依是二谛为众生说法。何谓二谛?如偈颂说:

“一以世俗谛, 二第一义谛。”

又云:

“世间共称蕴, 世间依是法。”

依蕴所立的数取趣名世间。普遍障蔽真实故名世俗。无明能普遍遮障诸法实相故名世俗。或因相互依待故名世俗,谓相互依存而得名义。或世俗就是名言,谓世俗言路义。也就是能诠、所诠,能知、所知等相法。

问曰:若名世间世俗为“世间世俗”者,岂有所别于“世间世俗”的“非世间世俗”相耶?

答曰:此名诸法的真性如相。是中不容观察。

复有别释:是诸有眩翳、蓝翳、黄目病等损害眼根而有颠倒妄见者则不名世间。因为彼等的世俗相并不是世间世俗谛。为别于此,如偈中说:

“一以世俗谛”。

此义于《入中论》中广说,应从其中领悟。

所言“世间世俗谛”者,义谓世间世俗谛理。即一切能诠、所诠,能知、所知等无余世间名言,通名为世间世俗谛理。第一义谛中无如是等相故。

如论偈曰:

诸法实相者, 心行言语断,

无生亦无灭, 寂灭如涅槃。

是故,第一义谛中岂有心行、言路可得?第一义谛者,不从他缘证知,是寂灭相,谓诸贤圣人用各别自证智了悟,离一切戏论分别。言路已绝,非识所了。如前偈中说:

自知不随他, 寂灭无戏论,

无异无分别, 是则名实相。

其义如实故名第一义;其谛如真,故亦名为第一义谛。是二谛相的详情,当从《入中论》中得知。诸佛世尊依是二谛,而为众生说法。]

二、《入中论自疏·菩提心现前地品》云:

[此乃未能无倒了达论义,复因无始以来法执习气成熟,骤闻舍离法执亲友深生不忍,遂谓世间违害。若不广说世间道理,不能除彼世间违害之难。为明世间违害境之差别,先说二谛建立,颂曰:

由于诸法见真妄, 故得诸法二种体,

说见真境即真谛, 所见虚妄名俗谛。

诸佛世尊无倒证知二谛体性,宣说行思与芽等内外诸法之体性有二:谓世俗与胜义。胜义谓现见真胜义智所得之体性,此是一体,然非自性有。世俗谓诸异生为无明翳障蔽慧眼,由彼妄见之力所得体性。然非如异生所见自性,即实有彼自性。故一切法有此二种体性可得。此二体性,其见真智之境,即是真胜义谛。此体性下当广说。见妄识之境,即世俗谛。

如是已建立二谛。今明见虚妄中,复有见正倒二类,故彼所取境与能取识皆有二类。颂曰:

妄见亦许有二种, 谓明利根有患根,

有患诸根所生识, 待善根识许为倒。

明利根谓无眩翳未害黄眼等症,及如是无倒而取外境。有患根谓与上相违。有患诸根之识,观待无患善根诸识,许为颠倒识。

如此诸识颠不颠倒分为二类,其境亦尔。

颂曰:

无患六根所取义, 即是世间之所知,

唯由世间立为实, 余即世间立为倒。

如眩翳黄眼等症,食商陆药等,是为内身能坏诸根之因缘。如窥油、水、明镜、空谷、歌声、日光与特殊时处现前等,是为外界能坏诸根之因缘。若有此缘,即使无内身坏根诸缘,亦见影像、谷响、阳焰水等。幻师所诵咒所配药当知亦尔。即此咒药,及邪教,似因等,亦能坏意根。梦等建立下当广说。以是诸根若无上说障缘,则六根所取义,皆是世间所通达,观待世间说名真实,非观待圣者。其影像等有患诸根所见之境,即观待世间亦是颠倒。

今以譬喻显所说义。颂曰:

无知睡扰诸外道, 如彼所计自性等,

及计幻事阳焰等, 此于世间亦非有。

此诸外道自命为悟入真实者,彼于牧童、妇女共知之诸法生灭等,尚不能无倒正解,而欲超出世间。如攀树者已放前枝未握后枝,堕坠恶见深涧之中,永离二谛必不得果。故彼所计三德等性,于世间世俗亦皆非有。

故此又曰:

如有翳眼所缘事, 不能害于无翳识,

如是诸离净智识, 非能害于无垢慧。

前破他生,非唯住世间见而破,亦许是圣者所见也。若破生时约圣见为简别彼境无有世间违害。如眩翳人见有毛轮等性,于无翳识不以为害。如是乏无漏智之异生识,于无漏见亦无违害,故彼敌者实为智者之所窃笑。

如是由胜义、世俗二谛差别,已说诸法有二体性。今当别说世间世俗谛,颂曰:

痴障性故名世俗, 假法由彼现为谛,

能仁说名世俗谛, 所有假法唯世俗。

由具无明愚痴,令诸众生不见诸法实性,于诸法无自性增益为有,以障蔽见实性为体,名为世俗。由此世俗,令诸法现为实有,无自性者现有自性,以于世间颠倒世俗之前,为谛实故,名世间世俗谛。此即缘起假法也。如影像、谷响等少分缘起法,虽具无明者亦见其虚妄。如青等色法及心受等少法则现为实有。诸法实性,则具无明者毕竟不见。故此实性与世俗中见为虚妄者,非世俗谛。此色心等由有支所摄染污无明增上之力,安立世俗谛。若已断染污无明,已见诸行如影像等声闻、独觉、菩萨之前,唯是假法全无谛实,以无实执故。故此唯诳愚夫,于余圣者则如幻事是缘起性见唯世俗。此于无相行圣者不现,于有相行圣者乃现,以彼犹有所知障相无明现行故。诸佛世尊心心所法毕竟不行于一切法现等觉故。以是世尊说世俗谛及唯世俗。其中异生所见胜义,即有相行圣者所见唯世俗法,其自性空即圣者之胜义。诸佛之胜义乃真自性,由此无欺诳故是胜义谛,此唯诸佛各别内证。世俗谛法有欺诳故非胜义谛。

如是已说世俗谛,今当说胜义谛。然胜义谛非言说境故,非分别境故,不能直接显示,当以闻者自能领解之譬喻明彼体性。颂曰:

如眩翳力所遍计, 见毛发等颠倒性,

净眼所见彼体性, 乃是实体此亦尔。

如眩翳人由眩翳力,见自手所持器皿中有毛发等相,为除彼故遂将彼器数数倾覆,此时诸无翳人行至其前,用目审视彼毛发处,毛发等相都无可得,更不分别彼毛发为有事无事,是发非发,及青色等差别。若有翳人述自心意,告无翳者曰:见有毛发。尔时,若为除彼分别,告有翳人曰:此中无发。然此说者无损减过,毛发之真实义是无翳人所见实非有也。如是患无明翳者,不见真实义而见蕴、界、处等自性,此是诸法世俗性。即此蕴等,诸佛世尊永离无明习气者所见自性,如无翳人不见毛发,此即诸法真胜义谛。

设作是念:如是行相之自性岂非无可见,诸佛如何见彼性耶?

曰:实尔!然即无可见名之曰见。《入二谛经》云:“天子!若胜义中真胜义谛是身、语、意所行境性者,则彼不入胜义谛数,成世俗谛性。天子!于胜义中真胜义谛,超出一切言说,无有差别,不生、不灭,离于能说、所说,能知、所知。天子!真胜义谛,超过具一切胜相一切智境,非如所言真胜义谛。一切诸法皆是虚妄欺诳之法。天子!真胜义谛不能显示。何以故?以一切能说、所说、为谁说等法,于胜义中皆是无生。诸无生法不能宣说无生之法。”

是故缘真实义之智,全无有性、无性,自性、他性,实、非实,常、断,常、无常,苦、乐,净、不净,我、无我,空、不空,能相、所相,一性、异性,生、灭等差别。以彼自性不可得故。如是思择真实义时,唯诸圣者方是正量,异生则非。

若举世间妨难者,观真实义时亦许世间知见是正量者,颂曰:

若许世间是正量, 世见真实圣何为?

所修圣道复何用? 愚人为量亦非理。

既许世间是正量,此量现见真实义故,应许已断无明。故许愚人为正量不应道理。若人有缘何法之无知,此人于彼法即非正量,如不识实者观宝珠等。若眼识等已现见真实义,则为求证圣道故勤修净戒、闻、思、修等应空无果。

此亦不尔。颂曰:

世间一切非正量, 故真实时无世难;

由前道理,于观真实义时,世间一切非是正量,故无世间妨难。

若尔,何境有世间妨难?

颂曰:

若以世许除世义, 即说彼为世妨难。

如有人云:我物被劫。

余人问曰:为是何物?

告曰:是瓶。

他若破曰:瓶非是物,是所量故,如梦中瓶。

以世间共许事破除世间义。如是等境即有世间妨难。若时安住圣人知见,以善丈夫而为定量,则无世间妨难。智者当以此理观诸余事。]

三、《回诤论释》云:

[偈言:

同所成不然, 响中无因故,

我依于世谛, 故作如是说。

此偈明何义?若汝或谓如“勿”声者,因同所成。何以故?以因不离一切诸法无自体故,非彼声响而有自体,以因缘生故无自体。若无自体,汝说声有能遮声者,彼义则坏。又我所说不违世谛、不舍世谛,依世谛故能说一切诸法体空;若离世谛,法不可说。]

四、《般若灯论释·观圣谛品》云:

[世俗谛者,一切诸法无生性空,而众生颠倒故妄生执著,于世间为实。诸贤圣了达世间颠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无自性,于圣人是第一义谛,亦名为实。]

[4] 一、《中论释·明句论·观四谛品》云:

[有如是所说诸法。故次颂曰:

若人不能知, 分别于二谛,

 则于深佛法, 不知真实义。]

二、《入中论自疏·菩提心现前地品》云:

[何故失坏二谛便不能得解脱。颂曰:

由名言谛为方便, 胜义谛是方便生,

不知分别此二谛, 由邪分别入歧途。

如《见真实三摩地经》(即《宝积经·见实会》)云:

“世间智者于实法, 不从他闻自然解,

所谓世俗及真谛, 离此更无第三法。

众生为求安乐故, 于善逝所生信心,

如来悲愍于一切, 为利世间说俗谛。

人中狮子设世俗, 显示众生为六趣,

地狱畜生及饿鬼, 阿修罗趣与人天,

下贱种姓高贵族, 大富家庭与贫舍,

奴仆之属及婢使, 男女等类并二根,

所有众生诸差别, 佛无比者为世说。

智者了知世俗谛, 佛为利人故宣说。

众生著此沦生死, 不能脱离世八法,

所谓利衰及毁誉, 所有称讥并苦乐。

得利即便生忻喜, 失利便起嗔怒心,

余未说者皆应知, 八病恒损于世间。

谁说世俗为胜义, 应知彼人慧颠倒。

不净苦中说净乐, 于无我性说有我,

无常法中说是常, 住此相中而爱著。

彼闻如来所说法, 恐怖诽谤不信受,

毁谤如来正法已, 堕地狱中受剧苦。

凡愚非理求安乐, 转受百千无量苦。

若有于佛正法中, 如实观察不颠倒,

超出诸有入涅槃, 如蛇脱去其故皮。

一切诸法自性离, 空无有相第一义,

若闻此法生爱乐, 必得无上大菩提。

佛见诸蕴皆空寂, 诸界及处亦复然,

  诸根聚落咸离相, 能仁皆悉如实知。”

远离世俗、胜义谛者,何有解脱?故执唯识可由邪分别转入歧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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