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目释 第十八品 观我法品

第六十一课


复次,<破根品>中,见、见者、可见破故,神亦同破[1]

又,眼见粗法尚不可得,何况虚妄忆想等而有神!是故知无我。

若无有我者, 何得有我所?

灭我我所故, 名得无我智。[2]

因有我故有我所,若无我则无我所[3]。修习八圣道分[4],灭我、我所因缘故,得无我、无我所决定智慧。

得无我智者, 是则名实观;

得无我智者, 是人为希有![5]

又,无我、无我所者,于第一义中亦不可得。无我、无我所者,能真见诸法。凡夫人以我、我所障慧眼,故不能见实。今圣人无我、我所故,诸烦恼亦灭;诸烦恼灭故,能见诸法实相。

内外我我所, 尽[6]灭无有故,

诸受即为灭, 受灭则身灭。[7]

内外、我我所灭故,诸受[8]亦灭;诸受灭故,无量后身皆灭,是名说无余涅槃[9]

问曰:有余涅槃云何?

业烦恼灭故, 名之为解脱;

业烦恼非实, 入空戏论灭。[10]

答曰:诸烦恼及业灭故,名心得解脱。是诸烦恼、业,皆从忆想分别生,无有实。诸忆想分别皆从戏论生。得诸法实相、毕竟空、诸戏论则灭,是名说有余涅槃。实相法如是[11]


[1] 《中论青目释·观六情品》云:

[复次,二处俱无见法,

见不能有见,非见亦不见;

若已破于见,则为破见者。

见不能见,先已说过故。非见亦不见,无见相故;若无见相,云何能见?见法无故,见者亦无。何以故?若离见有见者,无眼者亦应以余情见。若以见见,则见中有见相。见者无见相,是故偈中说:“若已破于见,则为破见者。”]

[2] 一、《般若灯论释·观法品》云:

我既无所有,何处有我所?

无我无我所,我执得永息。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法品》云:

若或无有我,我所当何有?

无我无我所,我我所即灭。

[3] 这里有必要对“我”与“我所”稍作阐释。“我”者,谓自身;“我所”者,为身外之事物。是为我所有,故名我所。

《大智度论》云:“我,是一切诸烦恼根本,先著五众为我,然后著外物为我所;我所缚故而生贪恚,贪恚因缘故起诸业。如佛说无作者,则破一切法中我;若说眼无所从来,灭亦无所去,则说眼无常,若无常即是苦,苦即是非我、我所。我、我所无故,于一切法中心无所著,心无所著故,则不生结使,不生结使,何用说空!以是故,三藏中,多说无常、苦、空、无我,不多说一切法空。”

[4] 八圣道分:谓八圣道——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

[5] 一、《般若灯论释·观法品》云:

得无我我所,不见法起灭;

无我我所故,彼见亦非见。

 二、《大乘中观释论》无对应偈颂。

 三、藏文版《中论·观我法品》云:

得无我智者,彼等不可得,

无我我所执,见者亦未见。

[6] 尽:拼音jìn,〈副〉都,全。

[7] 一、《般若灯论释·观法品》云:

得尽我我所,亦尽内外入,

及尽彼诸取,取尽则生尽。

 二、《大乘中观释论》无对应偈颂。

 三、《中论释·明句论·观我品》云:

[以是因缘,故次颂曰:

内外我我所, 尽灭无有故,

诸取即为灭, 取灭则生灭。

经说:一切烦恼的根本为萨迦耶见——以萨迦耶见为其因缘,是名萨迦耶见所生果。是萨迦耶见亦可用我、我所不可得智予以灭尽。尽灭无有彼萨迦耶见故,欲取、见取、戒取、我语取,四取即为灭。诸取灭故,后有生相皆灭。故此生死还灭次第即得如是安立。]

[8] 诸受:此中“诸受”义谓四取。欲取、见取、戒取、我语取。

《阿毘达磨集异门足论·四法品》云:

 [四取者,一、欲取;二、见取;三、戒禁取;四、我语取。

 云何欲取?

 答:除欲界系诸见及戒禁取,诸余欲界系结缚随眠随烦恼缠,是名欲取。

 云何见取?

 答:谓四见:一、有身见;二、边执见;三、邪见;四、见取。如是四见合名见取。

 云何戒禁取?

 答:如有一类于戒执取,谓执此戒能清净、能解脱、能出离、能超苦乐至超苦乐边。或于禁执取,谓执此禁能清净、能解脱、能出离、能超苦乐至超苦乐边。或于戒禁俱执取,谓执此戒禁俱能清净、能解脱、能出离、能超苦乐至超苦乐边。是名戒禁取。

 云何我语取?

 答:除色、无色界系诸见及戒禁取,诸余色、无色界系结缚随眠随烦恼缠,是名我语取。]

[9] 《般若灯论释·观法品》云:

[问曰:得空者有何义利?

答曰:如论偈说:

得尽我我所,亦尽内外入,

及尽彼诸取,取尽则生尽。

释曰:取谓欲取、见取、戒取、我语取。行者见无我故,得我语取尽。我语取根本尽故,余取自尽。诸取尽故则生尽,生尽故得解脱。二乘之人见无我故烦恼障尽,乘彼乘去,是名说断烦恼障。]

[10] 一、《般若灯论释·观法品》云:

解脱尽业惑,彼苦尽解脱;

分别起业惑,见空灭分别。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法品》云:

诸业烦恼尽,即名为解脱;

而彼业烦恼,从分别中生。

 三、《中论释·明句论·观我品》云:

业惑尽解脱,业惑从分别,

分别从戏论,因空而得灭。

[11] 一、《般若灯论释·观法品》云:

[说断烦恼障方便已,次说断智障方便,其义如论偈说:

解脱尽业惑,彼苦尽解脱;

分别起业惑,见空灭分别。

释曰:此谓生因。诸有烦恼未离欲众生,不缘境界而起烦恼。是诸烦恼从何而起?谓从可意、不可意诸分别起。有分别故则有烦恼,是故分别为烦恼因,如有种子则有芽生。如是非圣者有不正思惟分别故起业烦恼;若无分别则无诸业烦恼,譬如圣相续体。彼染污心起作意故名为烦恼,由染污心起身口所作故名业。云何名烦恼?谓贪瞋等,能令众生垢污相续,是名烦恼。当知起业烦恼皆因戏论分别,彼应断者是世谛相。云何灭分别?谓见空则灭。云何见空则灭?谓空智起时则无分别,是故说灭。]

二、《中论释·明句论·观我品》云:

[故次颂曰:

“业惑尽解脱, 业惑从分别,”

如是取灭故,以此为缘的后有则不生。诸取及后有灭故,何得言有生及老死等?如是即可得立:“业烦恼灭故,名之为解脱。”

若尔者,理应言明业、烦恼因何法灭故随灭的道理。

答曰:

“分别从戏论, 因空而得灭。”

凡愚因非理作意分别色等诸法,便起贪等诸烦恼。

如后《中论·观颠倒品》曰:

从忆想分别,生于贪恚痴,

净不净颠倒,皆从众缘生。

经中亦说:

欲我知汝本,意以思想生;

我不思想汝,则汝而不有。

如是且说是诸业烦恼,皆从忆想分别生。诸忆想分别亦从无始生死以来所熏习的能知、所知,能诠、所诠,瓶、衣,色、受,男相、女相,利、衰,毁、誉,称、讥,苦、乐等诸戏论而得生。见诸法实相毕竟空,世间无余诸戏论则灭。所以者何?若见法有事,即有如说戏论分别生。毕竟了不可得的石女儿,是则不成令贪者起有境——贪心戏论。不加戏论是则不起有境——非理作意的忆想分别。不加忆想分别则不有从我、我所执念中所生的是诸以萨迦耶见为根本的众惑烦恼。不生起由萨迦耶见为根本的众惑烦恼则无诸行业。无所作业则不受生及与老死等相的生死。如是依止灭尽无余诸戏论的性空寂灭法者,即能离于诸戏论。离诸戏论亦能遣除忆想分别。忆想分别灭故则灭于业惑,业烦恼灭故则生灭。是故唯有灭一切戏论的空性如相是名说涅槃。

如《中论四百论·破见品》云:

如来所说法,略言唯二种,

 不害生人天,观空证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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