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目释 第十二品 观苦品

第四十一课


问曰:自作者是人,人自作苦,自受苦。

答曰:

若人自作苦, 离苦何有人?

而谓于彼人, 而能自作苦。[1]

若谓人自作苦者,离五阴苦,何处别有人而能自作苦?应说是人而不可说,是故苦非人自作。

若谓人不自作苦,他人作苦与[2]此人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苦他人作, 而与此人者;

若当离于苦, 何有此人受?[3]

    若他人作苦与此人者,离五阴无有此人受。

复次,

苦若彼人作, 持与此人者,

离苦何有人, 而能授于此?[4]

若谓彼人作苦授与此人者,离五阴苦,何有彼人作苦持与此人?若有者,应说其相。

复次,

自作若不成, 云何彼作苦?

若彼人作苦, 即亦名自作。[5]

种种因缘,彼自作苦不成,而言他作苦,是亦不然。何以故?此彼相待故。若彼作苦,于彼亦名自作苦,自作苦先已破[6]。汝受自作苦不成故,他作亦不成。

复次,

苦不名自作, 法不自作法,

彼无有自体, 何有彼作苦?[7]

    自作苦不然。何以故?如刀不能自割,如是法不能自作法,是故不能自作。

他作亦不然。何以故?离苦无彼自性。若离苦有彼自性者,应言彼作苦,彼亦即是苦,云何苦自作苦?

问曰:若自作、他作不然,应有共作。

答曰:

若此彼苦成, 应有共作苦;

此彼尚无作, 何况无因作?[8]

自作、他作犹尚有过,何况无因作!无因多过,如<破作作者品>中说[9]

复次,

非但说于苦, 四种义不成,

一切外万物, 四义亦不成。[10]

    佛法中虽说五受阴为苦,有外道人谓苦受为苦,是故说:“不但说于苦四种义不成,外万物,地、水、山、木等,一切法皆不成。”


[1] 一、《般若灯论释·观苦品》云:

若人自作苦,离苦无别人,

何等是彼人,言人自作苦?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苦品》云:

若人自作苦,离苦何有人?

云何自作中,离人而有苦?

[2] 与:拼音yǔ,〈动〉赐也,通作“与”。——《正字通》

[3] 一、《般若灯论释·观苦品》云:

若他人作苦,持与此人者,

离苦何有他,而言他作苦?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苦品》云:

若苦他人成,授与此人者,

他亦名自作,离苦何有苦?

[4] 一、《般若灯论释》无对应偈颂。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苦品》云:

若他人作苦,离他何有苦?

亦非有作已,他能授于此。

[5] 一、《般若灯论释·观苦品》云:

自作若不成,何处有他作?

若他人作苦,彼还是自作。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苦品》云:

自作若不成,复何有他作?

若他人作苦,即亦名自作。

[6] 《中论青目释·观苦品》云:

苦若自作者,则不从缘生,

因有此阴故,而有彼阴生。

若苦自作,则不从众缘生,自名从自性生,是事不然。何以故?因前五阴有后五阴生,是故苦不得自作。

[7] 一、《般若灯论释·观苦品》云:

自作苦不然,苦不还作苦,

若他作苦者,无他谁作苦?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苦品》云:

苦不名自作,亦非他人作,

是故所作中,离苦人无体。

[8] 一、《般若灯论释·观苦品》云:

若一一作成,可言二作苦。

自他二不作,无因何有苦?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苦品》云:

若有自他作,即有共作苦。

今无自他共,无因亦非理。

[9] 《中论·观作作者品》云:

若堕于无因,则无因无果,

无作无作者,无所用作法。

若无作等法,则无有罪福,

罪福等无故,罪福报亦无。

若无罪福报,亦无有涅槃,

诸可有所作,皆空无有果。

[10] 一、《般若灯论释·观苦品》云:

不独观于苦,四种义不成,

外所有诸法,四种亦皆无。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苦品》云:

非但说于苦,四种俱不有。

外诸法皆同,四种俱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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