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释 第一品 观因缘品

第五课


问曰:阿毗昙[1]人言,诸法从四缘生,云何言不生?何谓四缘?

因缘次第缘, 缘缘增上缘,

四缘生诸法, 更无第五缘。

一切所有缘,皆摄在四缘,以是四缘万物得生。因缘[2],名一切有为法;次第缘[3],除过去、现在阿罗汉最后心心数法,余过去、现在心心数法;缘缘[4]、增上缘[5],一切法[6]

答曰:

果为从缘生, 为从非缘生?

是缘为有果, 是缘为无果?[7]

若谓有果,是果为从缘生,为从非缘生?若谓有缘,是缘为有果、为无果?二俱不然。何以故?[8]

因是法生果, 是法名为缘;

若是果未生, 何不名非缘?

诸缘无决定。何以故?若果未生,是时不名为缘;但眼见从缘生果,故名之为缘。缘成由于果,以果后缘先故。若未有果,何得名为缘?如瓶以水土和合故有瓶生,见瓶故知水土等是瓶缘。若瓶未生时,何以不名水土等为非缘?是故果不从缘生,缘尚不生,何况非缘?


[1] 阿毗昙:拼音ā pí tán,意译对法、胜法、无比法。

[2] 因缘:在大乘唯识学上,说唯有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是因缘。但有部说因缘,体性是一切有为法,在有为法作六因中的前五因(同类因、俱有因、相应因、遍行因、异熟因)时,都名因缘。意义是能为亲因的缘。

[3] 次第缘:就是等无间缘,体性是一分的心心所法。前念的心心所法,能为次第的后念心心所法生起之缘,所以叫次第缘。

有部的“因缘”,是通于三世的,“次第缘”则限于过去、现在,因为未来世的心心所法,是杂乱的,还没有必然的次第性。过去、现在中,还要除去阿罗汉的最后心,因为刹那灭后,不再引生后念的心心所,所以也不是次第缘。

[4] 缘缘:就是所缘缘。心心所的生起,必有他的所缘境,这所缘境,能为心心所生起之缘,所以叫(所)缘缘。像灭谛无为等,都是所缘的、可知的,所以缘缘通于一切法。

[5] 增上缘:不论哪一法,凡是有生起他法的胜用,或者不碍其他法的生起,都叫增上缘。这本可以总括一切缘,这里是指三缘以外的一切。

[6] 龙树菩萨于《大智度论·序品》中说:

 [菩萨行般若波罗蜜,如是观四缘,心无所著;虽分别是法,而知其空,皆如幻化;幻化中虽有种种别异,智者观之,知无有实,但诳于眼。为分别知凡夫人法,皆是颠倒虚诳而无有实,故有四缘。如是云何为实?贤圣法因,从凡夫法生故,亦是不实,如先十八空中说。菩萨于般若波罗蜜中,无有一法定性可取故,则不可破。以众生著因缘空法故,名为可破。譬如小儿见水中月,心生爱著,欲取而不能得,心怀忧恼!智者教言:“虽可眼见,不可手捉。”但破可取,不破可见!菩萨观知诸法从四缘生,而不取四缘中定相。四缘和合生,如水中月,虽为虚诳无所有,要从水月因缘生,不从余缘有。诸法亦如是,各自从因缘生,亦无定实,以是故说:菩萨欲如实知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相,当学般若波罗蜜。

问曰:若欲广知四缘义,应学阿毗昙,云何此中欲知四缘义,当学般若波罗蜜?

答曰:阿毗昙四缘义,初学如得其实,求之转深,入于邪见,如上破四缘义中说。

复次,诸法所因,因于四缘,四缘复何所因?若有因则无穷,若无穷则无始,若无始则无因。若然者,一切法皆应无因!若有始,始则无所因,若无所因而有,则不待因缘。若然者,一切诸法亦不待因缘而有!

复次,诸法从因缘生,有二种:若因缘中先有,则不待因缘而生,则非因缘;若因缘中先无,则无各各因缘。以戏论四缘故,有如是等过。如般若波罗蜜不可得空,无如是等失。如世间人,耳目所睹生老病死,是则为有;细求其相,则不可得。以是故,般若波罗蜜中,但除邪见而不破四缘。是故言:欲知四缘相,当学般若波罗蜜。]

[7] 本偈颂文根据佛护论师撰著的《佛护论》与月称论师所著的《中论释·明句论》的文理应译作:

作非具有缘,无缘作不成,

无作则非缘,若具作可生。

[8] 《中论释·明句论·观因缘品》云:

 [若作是念言:如是已破众缘生论,可说从作用得生。眼、色等众缘不能直接发生眼识。然能成就发生了识的作用故,称其为缘。其作用也就生成了了识。以是故说:‘完具生起了识作用的缘,方能生识,而非众缘所为。’譬如从蒸煮的作用产生米饭。

 颂曰:

“作非具有缘。”

 驳曰:设许少有作用,是则眼等诸根由具此用故,即能发生了识。然无作用,所以者何?此中若许此作用,应当征问:为是已生了识?为是未生了识?为是生时了识?若许是已生了识则不应道理。因为作用能成就事,事既已成。何须作用?

《入中论》中已说:“生已复生不应理……”

 若许是未生了识,亦不应道理。

 因为《入中论》云:“此生无作亦非理……”

 正生时的事物,亦非有作用。离已生、未生不得有生时。

 如《中观四百论·破有为相品》云:

“生时谓半生,故生时不生,

    或则应一切,皆成为生时。”

 如是于三世中求不得有生用,是故无作用。以是故言:

“作非具有缘”也。

 不可说言:石女儿有牯牛。《入中论》中以:

“非离能别有所别,或石女儿亦有彼……”

 时已经阐明此理。若尔者,应许作用无缘。此亦不然。故次颂曰:

“无缘作不成。”

 若时作用无缘,云何无因、无缘而能得立为有耶?缕性的布尚且不然,况言是蒲性的布!以是故说:作用并不是诸法的能生。

 问曰:若事如是,无有作用,众缘即成是万法的能生。

 答曰:

“无作则非缘。”

 若时无作用,离于作用的缘或无作用——无因的众缘,云何可言是能生者?

 若言:惟有用者方名是能生。为明此义,故复颂曰:

“若具作可生。”

 此亦不然,一一研寻例如“作非具有缘”中所破。“但是 ”是指定词,既言无作用。诸缘岂可谓有作用耶?如析生识的作用,当知亦应例同煮用等一切万法。以是义故,诸法亦不从作用得生。故言:生之能诠,空无实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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