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释·明句论 第一品 观缘品

第二十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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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宝积经·优波离会》亦云:

“我说地狱诸苦事, 死入大怖恶道中,

无量众生起厌心, 实无恶趣可来往。

刀杖鉾[1][2]众苦具, 亦无有能造作者,

由分别故而见有, 无量楚毒迫其身。

园林种种妙华敷, 宫殿众宝相辉映,

亦无有人能作者, 皆从分别妄心生。

虚伪之法诳世间, 凡夫系著生颠倒,

犹如分别诸幻焰[3], 于此取舍悉皆空。”

以是故知,由昧见倒执的妄想分别心所立实无自体的诸法类,于生死中可作为凡愚等起于染污之因。其性虚妄的是诸万法云何可为染净缚解之因的详细内容,当从《入中论》中得知。[4]


[1] 鉾:拼音móu,同“矛”。一種直刺兵器。

[2] 槊:拼音shuò,长矛,古代的一种兵器:“横槊赋诗”。

[3] 幻焰:义谓如幻、如阳焰水。

[4] 《入中论自疏·菩提心现前地品》云:

[外曰:前为成立他生所说诸理,如干薪上注以酥油,被汝之慧火焚烧殆尽,能使汝慧火炽然之理薪,前已足矣。然他生是世间已成之义,不须再用正理成立,世间现见最有力故。颂曰:

世住自见许为量, 此中何用说道理?

他从他生亦世知, 故有他生何用理?

一切世人唯住自见,既是唯见他生,此最有力。其要安立正理者,唯是不现见法,非现见法。以是虽无正理,已成诸法唯是他生。

此乃未能无倒了达论义,复因无始以来法执习气成熟,骤闻舍离法执亲友深生不忍,遂谓世间违害。若不广说世间道理,不能除彼世间违害之难。为明世间违害境之差别,先说二谛建立,颂曰:

由于诸法见真妄, 故得诸法二种体,

说见真境即真谛, 所见虚妄名俗谛。

诸佛世尊无倒证知二谛体性,宣说行思与芽等内外诸法之体性有二:谓世俗与胜义。胜义谓现见真胜义智所得之体性,此是一体,然非自性有。世俗谓诸异生为无明翳障蔽慧眼,由彼妄见之力所得体性。然非如异生所见自性,即实有彼自性。故一切法有此二种体性可得。此二体性,其见真智之境,即是真胜义谛。此体性下当广说。见妄识之境,即世俗谛。

如是已建立二谛。今明见虚妄中,复有见正倒二类,故彼所取境与能取识皆有二类。颂曰:

妄见亦许有二种, 谓明利根有患根,

有患诸根所生识, 待善根识许为倒。

明利根谓无眩翳未害黄眼等症,及如是无倒而取外境。有患根谓与上相违。有患诸根之识,观待无患善根诸识,许为颠倒识。

如此诸识颠不颠倒分为二类,其境亦尔。

颂曰:

无患六根所取义, 即是世间之所知,

唯由世间立为实, 余即世间立为倒。

如眩翳黄眼等症,食商陆药等,是为内身能坏诸根之因缘。如窥油、水、明镜、空谷、歌声、日光与特殊时处现前等,是为外界能坏诸根之因缘。若有此缘,即使无内身坏根诸缘,亦见影像、谷响、阳焰水等。幻师所诵咒所配药当知亦尔。即此咒药,及邪教,似因等,亦能坏意根。梦等建立下当广说。以是诸根若无上说障缘,则六根所取义,皆是世间所通达,观待世间说名真实,非观待圣者。其影像等有患诸根所见之境,即观待世间亦是颠倒。

今以譬喻显所说义。

颂曰:

无知睡扰诸外道, 如彼所计自性等,

及计幻事阳焰等, 此于世间亦非有。

此诸外道自命为悟入真实者,彼于牧童妇女共知之诸法生灭等,尚不能无倒正解,而欲超出世间。如攀树者已放前枝未握后枝,堕坠恶见深涧之中,永离二谛必不得果。故彼所计三德等性,于世间世俗亦皆非有。

故此又曰:

如有翳眼所缘事, 不能害于无翳识,

如是诸离净智识, 非能害于无垢慧。

前破他生,非唯住世间见而破,亦许是圣者所见也。若破生时约圣见为简别彼境无有世间违害。如眩翳人见有毛轮等性,于无翳识不以为害。如是乏无漏智之异生识,于无漏见亦无违害,故彼敌者实为智者之所窃笑。

如是由胜义世俗二谛差别,已说诸法有二体性。今当别说世间世俗谛,颂曰:

痴障性故名世俗, 假法由彼现为谛,

能仁说名世俗谛, 所有假法唯世俗。

由具无明愚痴,令诸众生不见诸法实性,于诸法无自性增益为有,以障蔽见实性为体,名为世俗。由此世俗,令诸法现为实有,无自性者现有自性,以于世间颠倒世俗之前,为谛实故,名世间世俗谛。此即缘起假法也。如影像、谷响等少分缘起法,虽具无明者亦见其虚妄。如青等色法及心受等少法则现为实有。诸法实性,则具无明者毕竟不见。故此实性与世俗中见为虚妄者,非世俗谛。此色心等由有支所摄染污无明增上之力,安立世俗谛。若已断染污无明,已见诸行如影像等声闻、独觉、菩萨之前,唯是假法全无谛实,以无实执故。故此唯诳愚夫,于余圣者则如幻事是缘起性见唯世俗。此于无相行圣者不现,于有相行圣者乃现,以彼犹有所知障相无明现行故。诸佛世尊心心所法毕竟不行于一切法现等觉故。以是世尊说世俗谛及唯世俗。其中异生所见胜义,即有相行圣者所见唯世俗法,其自性空即圣者之胜义。诸佛之胜义乃真自性,由此无欺诳故是胜义谛,此唯诸佛各别内证。世俗谛法有欺诳故非胜义谛。

如是已说世俗谛,今当说胜义谛。然胜义谛非言说境故,非分别境故,不能直接显示,当以闻者自能领解之譬喻明彼体性。

颂曰:

如眩翳力所遍计, 见毛发等颠倒性,

净眼所见彼体性, 乃是实体此亦尔。

如眩翳人由眩翳力,见自手所持器皿中有毛发等相,为除彼故遂将彼器数数倾覆,此时诸无翳人行至其前,用目审视彼毛发处,毛发等相都无可得,更不分别彼毛发为有事无事,是发非发,及青色等差别。若有翳人述自心意,告无翳者曰:“见有毛发。”尔时若为除彼分别,告有翳人曰:“此中无发。”然此说者无损减过,毛发之真实义是无翳人所见实非有也。如是患无明翳者,不见真实义而见蕴、界、处等自性,此是诸法世俗性。即此蕴等,诸佛世尊永离无明习气者所见自性,如无翳人不见毛发,此即诸法真胜义谛。

设作是念:“如是行相之自性岂非无可见,诸佛如何见彼性耶?”

曰:“实尔!然即无可见名之曰见。”

《入二谛经》云:“天子!若胜义中真胜义谛是身、语、意所行境性者,则彼不入胜义谛数,成世俗谛性。天子!于胜义中真胜义谛,超出一切言说,无有差别,不生不灭,离于能说、所说,能知、所知。天子!真胜义谛,超过具一切胜相一切智境,非如所言真胜义谛。一切诸法皆是虚妄欺诳之法。天子!真胜义谛不能显示。何以故?以一切能说、所说、为谁说等法,于胜义中皆是无生。诸无生法不能宣说无生之法。”

是故缘真实义之智,全无有性、无性,自性、他性,实、非实,常、断,常、无常,苦、乐,净、不净,我、无我,空、不空,能相、所相,一性、异性,生、灭等差别。以彼自性不可得故。如是思择真实义时,唯诸圣者方是正量,异生则非。

若举世间妨难者,观真实义时亦许世间知见是正量者,颂曰:

若许世间是正量, 世见真实圣何为?

所修圣道复何用? 愚人为量亦非理。

既许世间是正量,此量现见真实义故,应许已断无明。故许愚人为正量不应道理。若人有缘何法之无知,此人于彼法即非正量,如不识实者观宝珠等。若眼识等已现见真实义,则为求证圣道故勤修净戒闻思修等应空无果。

此亦不尔。

颂曰:

世间一切非正量, 故真实时无世难。

由前道理,于观真实义时,世间一切非是正量,故无世间妨难。

若尔,何境有世间妨难?

颂曰:

若以世许除世义, 即说彼为世妨难。

如有人云:我物被劫。

余人问曰:为是何物?

告曰:是瓶。

他若破曰:瓶非是物,是所量故,如梦中瓶。

以世间共许事破除世间义。如是等境即有世间妨难。若时安住圣人知见,以善丈夫而为定量,则无世间妨难。智者当以此理观诸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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