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释·明句论 第一品 观缘品

第二十九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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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曰:若时以理推捡,非但止[1]有磨石等法了不可得。若尔何则[2]

答曰:即以后说因求色、受等法亦复了不可得故,彼等亦同磨石等应于世俗中许言谓有。如是亦不受。故此非有。此因缘假立者亦于《入中论》中广说故,应从其中探究[3]


[1] 止:拼音zhǐ,〈副〉仅;只。

技止此耳。——唐·柳宗元《三戒》

[2] 何则:拼音hé zé,为什么。多用于自问自答。

[3] 一、《入中论自疏·菩提心现前地品》云:

[问曰:若以所说七相推求车无所有,则车应无。世间依车所立之名言,皆应断绝。然现见世云:取车、买车、造车等。由是世间所共许故,车实是有。

答曰:此过唯汝乃有。谓以前说七相推求,车不应理。然汝许是以理推求有所得法,而后安立。不许有余方便成立。故取车等世间名言,于汝宗中云何得有?然于我等全无过失。

何则?

颂曰:

虽以七相推求彼, 真实世间皆非有,

若不观察就世间, 依自支分可安立。

如前所说:“如不许车异支分”等,以七相推求。随于胜义、世俗,车均不成。然若不观察,唯就世间,如立青等与受等,唯缘起性。如是亦可许依轮等支分假立名车。由许依缘假立,故我宗中,全无失坏世间名言之过。即彼敌者亦应共许此义。

又此宗中,由世间共许门,非但能成立依车之名言,即此所有诸名差别,皆可不加观察,由世间共许门而自许也。

颂曰:

可为众生说彼车, 名为有支及有分,

亦名作者与受者。

此中如车观待轮等自支即名有支,观待轮等各分即名有分,观待能取轮等作用即名作者,观待所受即名受者。

复有倒解佛经义者,谓唯支聚,都无有支,以离支聚不可得故。如是唯有众分,都无有分。唯有诸业,都无作者。唯有所受,都无受者,以离所受无可得故。住如是见,一切世间世俗,皆颠倒说,若如所许,即以前因亦当破坏所许支等。故遮。

颂曰:

莫坏世间许世俗。

由世间世俗,若如前观皆不可得,若不观察,唯就世许,则皆可有。故瑜伽师,以此次第,如前观察,速能测得真实渊底。

颂曰:

七相都无复何有? 此有行者无所得,

彼亦速入真实义, 故如是许彼成立。

倘所言车少有自性,则瑜伽师审观察时,于七相中随于一相,定有自性可得。然实无所得。故所言车,唯是由无明翳障蔽慧眼者之所妄计,实无自性可得。诸瑜伽师生是定解,即能速疾悟入真实义。亦字表示亦不坏世俗。故应许此是不加观察由共许而成立。诸有智者,当知此宗,唯有功德,全无过失。

问曰:诸瑜伽师虽不见有车,然见有彼支聚,此应是有。

答曰:汝于烧布之灰中寻求缕线,诚属可笑。

颂曰:

若时其车且非有, 有支无故支亦无。

设作是念:车拆毁时,岂无轮等支聚可得。云何可说无有支故支亦非有?

曰:此亦不然。起是念者,是由先见与车相属,乃知轮等是车支分。余不知者,唯见轮等,观待各自支分,自是有支。由彼未见轮等与车相属,故亦不知是车支分。

复次,当依此喻了知彼义。

颂曰:

如车烧尽支亦毁, 慧烧有支更无支。

喻如火烧有支之车,彼诸支分一定烧毁。如是以观察木互相摩擦,发生无所得之慧火,烧毁车时,则成为慧火燃料之支分亦皆烧毁不能独存。如为不坏世俗谛故,诸瑜伽师速能悟入真实义故,观察车义立为假有。

颂曰:

如是世间所共许, 依止蕴界及六处,

亦许我为能取者。

如依轮等假立名车,轮等为所取,车为能取。如是于世俗谛中,为不断灭世间名言故。亦许我是取者,如车。五蕴、六界、六处,是我之所取。以依蕴等假立我故。如轮等为车之所取,如是蕴等亦是我之所取。如于世间名言,安立所取与取者之建立,如是业与作者之建立,亦当如车而许。

颂曰:

所取为业此作者。

蕴等所取安立为业,我即安立为作者。]

二、《入中论自疏·菩提心现前地品》中又说:

[云何无我,亦无我所?

颂曰:

由无作者则无业, 故离我时无我所,

若见我我所皆空, 诸瑜伽师得解脱。

如无陶师则无有瓶,故无我时亦无我所。如是由见我与我所,皆不可得,则即不见生死,诸瑜伽师当得解脱。若不见色等,则彼不起缘色之贪等烦恼,是故声闻、独觉,不受后有而般涅槃。诸菩萨众,虽见无我,然由大悲增上力故,乃至未证无上菩提,恒生三有。故诸智者应当勤求如所说之无我。

我及我所唯是假立与车相同,如观察车七相非有,如是瓶等余法皆应例知。然是由余世间共许而有,佛不观察亦许为有。颂曰:

瓶衣帐军林鬘树, 舍宅小车旅舍等,

应知皆如众生说, 由佛不与世诤故。

经说:“世与我诤,我不与世诤。”故不应违害世间所许也。

复次,世间以何等法施设名言?

颂曰:

功德支贪相薪等, 有德支贪所相火,

如观察车七相无, 由余世间共许有。

如瓶是有支,泥等为彼支。瓶是有德,绀青花纹等是彼之功德。瓶是所相,鼓腹翻口长项等是彼之能相。如是衣等当知亦尔。贪为染著,有贪谓贪之所依。火是能燃,薪是所燃。此中皆是以支为因施设有支,观待有支施设诸支,乃至观待于薪安立为火,观待于火安立为薪,与车喻相同。此等唯是世间名言,于此等上观察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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