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释·明句论 第一品 观缘品

第三十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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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作是念言:如此详究细推究竟何为?我等亦不说言量、所量等一切名言皆名真实。就此世间共许法即以此理[1]加以建立。

答曰:我等亦问:“何须对世俗言路作此详究细察?”所得颠倒俗性,堪为希求解脱者修积能引解脱善根之因法,直至尚未亲证真性如相前,仍可止住[2]不灭。然汝不谙[3]胜义、世俗谛相,处处以理推求,令其不堪理推,而自毁其相。我等则善于安立世俗谛相故,入住世规,即如世间耆旧[4],于汝遣破世俗一边所用理,却用余理[5]但为论破有损世规的尔等[6],而不坏世俗。是故若就世间名言,如言相法,无疑亦应说有可相[7]。故知仍有其过不得相离。若就胜义,无可相故,亦应无二相[8]法可得故,何得言有二量[9]耶?[10]

若谓:由于所有语言文字都有可作、作者的相属性作为前行。是故无法认同此等异闻奇说。

答曰:是事甚难。汝等仅以可作、作者的相属性来运用是诸语言文字,却不听言可作、作者等的文词句义。噫嘻诚为可悲!尔等仅凭自己的(主观)意愿行事。若事如此不得二所量事时,圣教(阿含量)等就不可得成是自相及共相的有境(量)。是则不得不言是余量。又因不摄“现量瓶事”等类的世间名言以及接受非圣经贤传的名言术语故,其相应成有不周遍过。是故此事不然。

若谓:由于瓶体的亲因[11]——青等是现量可见事故,可名是现量。就像于因得立果名。如言:“诸佛出即乐”。同理,由青等现量可见亲因得成的瓶体亦然,于果得立因名故,可谓是现量可见事。

答曰:于如是行相的境界则不可假名。见出生于世谛中则有异于乐。其生亦名是有为相故,可谓是种种苦果相故,不得言名为乐。于此强立乐名,则成不相关涉故,于如是行境则可予以假名。然此“瓶事现量”中,离此所可假名为是现量的瓶事外,不见更有非现量瓶可假名。

若作是念言:离于青等,不得更有瓶事故,是则应言是假现量。

驳曰:若事如是者,亦应全然不可假名,以无施设处故,假名驴角为尖细者,则不中正理。


[1] 此理:谓用因法量理。

[2] 止住:拼音zhǐ zhù,住止;停留。

[3] 不谙:拼音bù ān,释义为不了解,没有经验。

[4] 耆旧:拼音qí jiù,年高望重者。

[5] 余理:有异于汝等所用因理。却用回举相违应成因、是非相等应成因、他许比量应成因、能立等同所立应成因四大不共因理论破敌论。

[6] 尔等:乾慧论师。

[7] 《入中论自疏·菩提心现前地品》云:

[又此宗中,由世间共许门,非但能成立依车之名言,即此所有诸名差别,皆可不加观察,由世间共许门而自许也。颂曰:

可为众生说彼车, 名为有支及有分,

亦名作者与受者,

此中如车观待轮等自支即名有支,观待轮等各分即名有分,观待能取轮等作用即名作者,观待所受即名受者。

复有倒解佛经义者,谓唯支聚,都无有支,以离支聚不可得故。如是唯有众分,都无有分。唯有诸业,都无作者。唯有所受,都无受者,以离所受无可得故。住如是见,一切世间世俗,皆颠倒说,若如所许,即以前因亦当破坏所许支等。故遮。

颂曰:

莫坏世间许世俗。

由世间世俗,若如前观皆不可得,若不观察,唯就世许,则皆可有。故瑜伽师,以此次第,如前观察,速能测得真实渊底。]

[8] 二相:谓自相、共相。

[9] 二量:谓现、比二量。

[10] 《入中论自疏·菩提心现前地品》云:

[由上所说道理。颂曰:

若谓安住世间理, 世间五蕴皆是有,

若许现起真实智, 行者五蕴皆非有。

由是当知。颂曰:

无色不应执有心, 有心不可执无色。

若时以正理了达色非有者,亦应了达心非是有,二法俱无正理故。若时了达心是有者,亦应通达色有,二法俱是世间共许故。

即由圣教应知亦尔。颂曰:

般若经中佛俱遮, 彼等对法俱说有。

色等五蕴,对法藏中,由自相、共相等门俱分别解说为有,佛于般若波罗蜜多经则同遮五蕴故。如云:“须菩提!色自性空。”广说乃至“识自性空。”

如是颂曰:

二谛次第纵破坏, 汝物已遮终不成。

汝计无色唯有内识,是俱破坏上来所说由圣教正理所成立之世俗、胜义次第。即使破坏二谛次第,然汝之实物终不得成。何以故?由前已遮实物,故汝徒劳无果。]

[11] 亲因:又作“近因”。不能引生、继续维持自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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