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释·明句论 第一品 观缘品

第三十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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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次,若谓:可作为世间名言支之瓶则不可离于青等(亲因)故,若人计执此名假现量[1]。若事如是者,离于地等[2](诸大种)亦复不得有青等(四大所造色)故,应知青等亦名是假现量。

如《中观四百论·破边执品》云:

如离于色等, 瓶体实为无,

色体亦应然, 离风等非有。

诸如此类的世间名言则不摄在(如说)相法中故,相法可谓是不周遍。观待见真者,是则不受[3]瓶等及与青等是现量可见事。仅于世间世俗中方可受瓶等是现量可见事。

如《中观四百论·破根境品》所言:

若见瓶色时, 非能见一切,

见真者谁说, 瓶为可现见?

诸有胜慧人, 随前所说义,

于香味及触, 一切类应遮。

又,“现量”之声,谓言是无隐蔽事的能诠故,诸根可现见者即名是现量。此中所言‘诸根可现见者’义谓瓶、青等一切非隐蔽事皆可立名为是现量。彼能了识,如草穅火,有现量因故,可名是现量。有说“若一根了名现量、若众根了[4]名现量”故。“现量”之声亦可别有异说。是则其识不名是诸根之有境,应名是境界之有境故,别有异说者则不应道理。以其不可得说了境现量或了事现量故。

若作是念言:“虽然如识生起,依托二缘[5],诸根识却随所依根门增损,识转明昧故。所言‘眼识’者,即用所依根门说识。如是,虽识了境、了事,然今根识及依根了识则由所依根门说名是现量。由所依胜及不共因故识得名。随根非境,如名鼓声及麦芽等[6]

驳曰:此识与前者不同。如彼前者了色识等则说是了境识。而并没有说明六识[7]的类别。然而(第六)意识却能与眼识等俱处于一境中故,如是若说了青等的六识为了识时,此了识即成“为从色根生?为从意根生?”之悬疑[8]未决识。若随根说识,即便是意识了其眼等根识境亦能得成彼此有异相。此中欲说量相故,但许无别识谓现量,则是较分别识更想肯定此识故,用不共胜因说明此识,实则不见有少分胜用。欲入量数,则依于所量,谓紧随所量即可得立种种量相故,根本不必随根说量,于一切时处,理应但用所量即得说量。


[1] 假现量:用语文假立或假言说的现量。义谓本无实质,说有实质的名言施设。

[2]  地等:谓地、水、火、风四大种。

[3] 受:此处“受”者,谓接受;承受义。

[4] 《阿毘达磨俱舍论·分别界品》云:

“有时眼识缘一事生,谓于尔时各别了别。有时眼识缘多事生,谓于尔时不别了别,如远观察军众、山林、无量显形珠宝聚等。应知耳等诸识亦尔。”

[5] 二缘:谓根、境二缘。

[6] 《阿毘达磨俱舍论·分别界品》云:

[何因识起俱托二缘,得所依名在根非境?

颂曰:

随根变识异, 故眼等名依。

论曰:眼等即是眼等六界,由眼等根有转变故。诸识转异,随根增损识明昧故。非色等变令识有异,以识随根不随境故。依名唯在眼等非余。何缘色等正是所识而名眼识,乃至意识不名色识乃至法识?

颂曰:

彼及不共因, 故随根说识。

论曰:彼谓前说眼等名依,根是依故随根说识。及不共者,谓眼唯自眼识所依,色亦通为他身眼识及通自他意识所取,乃至身触应知亦尔,由所依胜及不共因故识得名。随根非境,如名鼓声及麦牙等。]

[7] 六识:佛教术语,识的分类法之一,为六种感官认知的功能,为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及意识六者的合称,六识的集合称为六识身,形成六识界。六识与六根、六尘,合称为十八界。

[8] 悬疑:拼音xuán yí,一件充满悬念、且无法看清真相的事物所导致人有一种怀疑和不理解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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